勞動合同,社保等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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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在用工之前或者用工時簽訂,也可以在用工一個月內簽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工一個月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月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如你所述,三個月試用期滿簽訂勞動合同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你可以從用工的第二個月起主張二倍工資。 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換人勞動者個人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30日內到社會保險機構為勞動者進行登記,社會保險費從用工之日起繳納。 三、轉正之后,你應當領到的工資不低于2200.00,實際上扣除個人承擔的社保,可能低于2200.00元。 個人建議你學習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勞動法規。一個法律全國人大通過頒發以后,通常國務院或者人社部會出條例、貫徹意見,最高法會出司法解釋,各省會結合本省再出一些具體意見,需要整個連貫起來。 原問題:《勞動合同與工資社保問題》回復于 2022-11-16 04: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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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問題 社保勞動合同
國家的頒布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中必須具備的八項條款的其中之一,所以正規的勞動合同就必須有“社會保險”這一項。反之就不是正規的勞動合同。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勞動合同和社保的問題
兩個單位都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是勞動者的社保賬戶只有一個。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與是否繳納社會保險沒有必然聯系,這就需要兩個單位協商解決社保繳費的問題。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你好,或者由一方繳納或者兩個單位各按一社保繳納和解除勞動合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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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動脫離勞動關系,要看你們之前簽訂勞動合同內容和員工守則(如果已經下發給你的話)紫金礦業查閱一下。現在保險上不上的原因可能有兩種一、你的保險一直還在原公司上著二、原公司只是給你做了暫停繳費,并沒有轉出你需要回原來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并要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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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