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在工廠上班造成產品返工,用人單位不給工時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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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基于你的問題,我建議你還是好好的和部門經理商量一下,不行的話再和總經理商量一下,最好讓他們批準你的事假。如果你最后選擇自離的話,1、你可以拿到你的應得勞動報酬,包括你本月的六天工資。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2、獎金和年終獎可能就比較難拿到了。因為獎金給與不給,主動權在公司手上。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上寫明了有年終獎的話,那么年終獎還是有可能拿得到的,否則就比較難了。3、如果你是被酒店依法加入黑名單的話,追究起來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如果你覺得不合理的話,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如果公司處處為難你,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原問題:《我是做臨時工的 廠里不給工時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15 18: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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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廠上班,陽了都不給請假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工廠應當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工廠沒有與你簽的,你可以要求工廠每月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工廠還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我是臨時工,在工廠上班 國慶2號3號公司要加班,但是不給臨時工加班費只給正常工時的錢 正式工有底薪3倍工資 而我們臨時工沒有,請問我可以不去上班嗎?會不會被記曠工?
【加班工資 計時工資 計算標準】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工廠不給臨時工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你好,我現在在工廠上班,但是工廠不給辭職怎么辦
1、廠不給員工辭職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超過了這個期限,不管領導批不批準都可以辭職,同時應當結清所欠員工的工資。工廠上班受傷造成第2肋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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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