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期房,按照約定時間4.30號交付,現在通知因為疫情的原因,要到7.15交付,是否可以起訴他違約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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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描述的情況很清楚,我來給你解答一下:1、首先延期交房中的“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洪水等認為和自然災害,當然也包括雪災;但是,如果你的購房時間是在雪災之后,那么你購房時,開發商應把合同上的入住時間相應延后,如果沒有延后,證明開發商認為雪災沒有影響此樓座的施工進度。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說法,因為這次雪災是持續性的災害,對于到底什么時候算作雪災,雪災什么時候才會影響施工進度,這個就不好說了,就算你起訴,也是搗鼓不清的事,所以建議這個就算了,如果你想較真也可以,你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的延期賠付的標準進行賠付(具體賠付比例參看你的購房合同,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會很低),你需要提供你的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入住通知書等相關證件;最后補充一點,從你的描述看出,你的合同里有約定:“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后,開發商要在15日內通知購房者”,那么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你),那么這一點可以說是對你非常有利的。最后建議你算一下,如果你起訴成功,那么開發商需要賠付你的額度是多少,延期一個月也就是30天,據我的經驗來判斷不會有太多的賠付,如果太少,就得不償失了。但是如果你要爭口氣,那么從“15日內通知”這一點上是可以告他“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2、你提到的入住需要交納契稅、維修基金,這是必須的。一般情況下很多商品房在購房時就交納契稅和維修基金,但是也有的在入住時交納契稅和維修基金;商品房交易所必須的費用是固定的幾項,但是這幾項費用在全國各個城市的繳納比例是不一樣的,下面具體說一下:必須繳納的幾項費用如下: 1、契稅、維修基金:總房款(合同房款)的a%。(各個城市有所差別,有的3%,有的4%,有的5%,總之每個省市是不一樣的;而且有的城市根據你所購房屋的單價或面積來定); 2、印花稅:總房款(合同房款)的0.0005%。(全國基本統一); 3、抵押登記費:如有貸款則繳納此費用,全國標準不統一。如果房屋沒有貸款則不需要交納。4、預告登記費:這項費用就是你說的產權證費,這項費用全國也是不統一的,有的城市幾十塊錢,有的幾百,但是這項費用你必須要求開發商給你開局發票(注意是發票不是收據);除了以上的四項費用(契稅、維修基金、印花稅、預告登記費)以外,購買商品房不需要其他任何費用。 另外,在商品房入住時需要繳納裝修管理費、當年物業管理費、當年采暖費、裝修垃圾清運費。但是入住的這幾項費用全國都是不一樣的,還是要看所購置商品房的具體情況來定。下面簡單說說:1、當年物業管理費(只交1年即可); 2、當年暖氣費(只交1年即可,一般不給辦停); 3、裝修抵押金;(裝修完畢,如不拆改結構,則全額退還); 4、裝修材料清運費; 以上四項款項是絕大部分商品房入住需要繳納的費用;具體計算方法: 1、一年物業管理費:產權面積*物業費單價(物業公司定價)*12 2、一年暖氣費:產權面積*暖氣費單價(所屬供熱公司定價) 3、裝修抵押金:產權面積*20-30元不等(當地房管局定價) 4、裝修材料清運費:產權面積*4-10元不等(物業公司定價) 以上四項費用的第四項要看物業的情況來定,有的物業是不收的,但是前三項基本上都收。 而且在入住商品房時,你還要看配套的水和電是不是卡式表,如果是卡式表,你還需要到指定銀行去購買水和電,這個沒多少錢,就看你買多少了。其他費用基本沒有了。 嘮叨了這么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原問題:《關于延期交房的問題!急!》回復于 2022-12-06 09: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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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第十五條逾期交付責任做如下變更: 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買受人同意給予出賣人60日的交付寬限期,交付寬限期不視為出賣人違約(即雙方同意將約定的交付時間向后順延60日)。交付寬限期屆滿 之日次日起按照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計算違約金。
法律上對房產證的辦理的確有司法解釋的規定,但民事行為約定優先,即在沒有約定的情形下才適用法律的規定。你們的合同里已約定辦證期限為6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我購買的期房2015年開建我2019年購買現在開發商還未取得交付條件該怎么辦
秦兵房產建筑律師網 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違約金。 原問題:《我去年初買的期房,今年初就交付使用了,但開發商至今交付貨款訂金,由于自己的原因違約,可以要求訂金全部返還嗎
需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合同法》共規定了五大類違約責任形式:1. 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由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方式。其構成要件下:(1)存在違約行為;(2)必須有守約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合肥所有還未交付的回遷安置房交付時間
延期交房是指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而推遲交房的行為。首先就是交房時間的認定:開發商認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購房者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稱的“交鑰匙”;而買受人則認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僅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還包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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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