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加班工資少算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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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完全可以!!!!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加班員工在其他時間補休.任何以各種借口規避以上法律規定的行為,都屬違法行為。 但是實踐中,有些行業的用人單位,如電信、能源、交通、醫療、新聞媒體、公共服務業等,由其行業特點決定,多年來都有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值班”的習慣。由于法制觀念不健全、勞動者保護的意識不夠,長期以來,很多單位沒有意識到應該給這些“值班”的勞動者支付高于平時工作的薪酬。然而,從上述《勞動法》的條文,我們可以看出:法定休假日加倍支付薪酬這一原則,不受用人單位的所有制性質、行業特點的任何限制。 2:員工可以先與公司協商,若協商不成則可以向勞動保障等相關部門尋求幫助,或者提起訴訟 原問題:《辭職可以要回以前少算的加班費嗎?》回復于 2022-11-09 05: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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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剩余假期不發放加班工資
1、加班費是必須有證據證明是公司安排你們加斑的,否則法律不支持2、如果有證據就可以去所要加班費,這是自己的權利3、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如果你是公司或某個部門的負責人,你手下的人找你要加班費,你是給還是告訴他公司沒有加班給,然后想辦法來化解離職后加班時長問題
企業這樣做沒有問題。法律規定,勞動者加班應當優先安排倒休,不能安排倒休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在這里,法律賦予了企業在加班問題的處理上有兩種選擇,企業可以根據單位的實際需要選擇哪種處理方式,這也就是法律賦予給企業的自主權。你沒有理由強行要求企業升職后工資不漲工作量增加,經常加班沒有加班費
從你反映的情況看你公司已經違法了,一人帶一臺機器到三臺,是否超負荷姑且不論,按工時工作量計應該是一人干了三個人的工作量,自然也是三倍工資了.如你單位拒付,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原問題:《工作量增加工資卻不加這樣會違反勞動急辭后,不給工資
你們公司做的是沒錯的,合同期未滿提出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而且在這一個月當中不能無故曠工否則要承擔對公司的經濟違約賠償金。就是你2個月的工資。建議:因為你提出辭職后是以請假為由的,所以還有緩和的余地,但你一定要保證按時上班,不犯原則性錯誤,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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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