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做滿六個月以上才能將工作服費用退還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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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需要,勞動法有明確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原問題:《上班是否要交工作服押金?退還必須要干滿一年才能退還?否則中途退的要出消磨費,這些違反了《勞動法》的那些條款?》回復于 2022-11-08 19: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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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作服費用怎么收取
這樣做法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公司沒有任何理由收取員工的費用,更沒有工作服磨損費規定。如果為了便于管理和珍惜財物,只能以舊換新,同時規定一套服裝至少要穿多久才能換取新的,一般為一年以上。對離職的員工只能按他領取的件數收回工作服,如果在離職時他物業公司規定滿三年免除工作服費用,合理嗎
不合法。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就職時利用優勢地位要求提供押金、報名費、財務的情形,屬于勞動法明令禁止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公司在發放工作服后發出通知要求干滿一年,不滿一年收取服用
工作服收費就屬于其他業務收入,不收費就屬于勞保費用;即使體現在工資表上也會讓調整的,因為公司購買時有進項稅抵扣了,收費時就得做銷售收入和銷項稅;為了避免交稅,就不要做賬工資表,而是扣錢時收現金不入外帳即可 原問題:《公司給員工制工作服,如果公司項目沒了,公司要求員工待崗,員工如何做
找兼職做是可以的,且一個人也可以簽兩個勞動合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一個人不能同時簽兩家公司的合同的條款,但有約束企業的條款。規定了:企業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造成原用人單位損失的,要承擔責任。一、《勞動法》的規定:第工傷認定被要求六個月后才做是正確的嗎
沒有這樣的規定。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每個人傷情不同,恢復狀況不同,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只是原則性規定為“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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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