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將產權證上夫妻雙方的名字改成一人的名字,未來離婚是否只規一人所有。房子有按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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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房產證上為一方名字或者雙方名字,不影響析產,需根據實際情況分析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并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原問題:《婚后房產證本來是兩個人名字,后來變成一個人名字,如離婚算不算公共財產》回復于 2023-02-06 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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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購買夫妻雙方名字,現在想改成女方的名字,改了之后是否所有權就歸個人了。
婚前改名的話,就不屬于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婚后即使改名,也屬于雙方共有財產。貸款時,房屋是以抵押方式抵押給銀行的。所以在貸款沒還完之前,更改房產所有權的話,會非常麻煩,有些地方所性不予辦理,以避免產生麻煩。因為理論上,在貸款沒還完之前,房產的離婚了,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協議上寫的男方醫院放棄房產另一半所有權,但是現在房產證上名字還沒去變更女方一人名下,如果有天男方反悔了,他還有權利要回他的另一半嗎?
不是,住房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于房產證登記人所有。所以,你們需要憑離婚證,離婚協議,各自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析產過戶,重辦離婚協議約定那一方一人名字房產證,住房才屬于這一方一人所有。 原問題:《女方婚前買房付首付寫女方一人名字婚后用自己工資還貸是否房子歸女方一人所有
用你爸媽的名字買房,把錢以贍養的名義拿給你爸媽去銀行還貸。這樣你和老公就無糾紛,但可能跟爸媽有糾紛。真正無糾份,你得在婚前把房子供完,或者簽一份婚前財產協議或公證,約定房子婚后給你繼續供,如離婚,房子全部歸你,對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原問題房產證上是有我和妻子二人名字,妻子已經病故。我怎么把房產證上妻子名字去掉,改為我一人的名字?要怎么訴訟?
展開全部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都是婚后共有。婚后取得住房。屬于死者那一半需要辦理繼承,死者配偶,住房就屬于死者配偶和繼承人兩位共有,子女。一起簽字做公證,一人一半權益,三方在無遺囑前提。辦理你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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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