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約定了每月支付生活費,工資年底結清,這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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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發店上班年底工資不結清合法嗎
年底工資不結清不合法。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違反勞動相關法律,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7月份簽署勞動合同,約定每月20日發放工資是否合法?七月份工資是否當月發放?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7月22號上的班 ,約定每個月20號發工資,勞動者9月份辭職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在短期勞動中,中途辭職公司只支付百分之五十的工資,合法嗎
不合法。1、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2、勞動者未依法提前申請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3、用人單位扣除工資50%不合法,應依法按比例扣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克扣績效工資,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具體績效工資標準,可以以此為由說公司克扣工資違法,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首先,勞動報酬中的基本工資是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的。因為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其次,勞動合同不約定績效工資和獎金的標準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勞動合同中說明浮動工資部分按企業薪酬制度執行既可。事實上,績就沒簽勞動合同,離職了害怕不及時發工資,就要求結清工資合理嗎?
服裝廠滿一個月未簽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可以以此為由書面通知(不是辭職)服裝廠,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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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