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上班到27日,沒簽過合同,和老板說不做了,讓他算工資,他卻說沒滿一個月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一,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并支付經濟補償。時效期間為一年二,相關法律: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4,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原問題:《遇到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辦,當時沒簽合同,他說不簽,我跟他要說我工作沒做完,我已經離職了,拖一個半月了》回復于 2022-12-04 01:14:40
相似問題解答
在一個地方打工,老板之前說好了工資,但是做了快一個月,又說我技術不到位沒工資
你沒法告用人單位的這個老板,一是你沒法去勞動局告他,因為目前沒有勞動局這個單位;二是你口說無憑,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說的每天上班應當支付工資150元。法院只要10元錢,除了法院,其它地方告狀都是免費。 原問題:《工地老板拖欠工資,之前說好是1我沒滿18和沒簽勞動合同要走他不給發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青少在一家小餐館工作,昨天跟老板說不做了,今天可以直接走人嗎,他說必須等他招到人,工資也沒結清給我
這位朋友你好。從法律上來說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畢竟你們沒有簽任何合同。在小飯店工作本身辛苦,如果這個錢不要,勇氣可嘉。 當然如果你直接跟老板說我工資不要了,我不想干了,對于你來說可以提升自己的自信,老板聽了也可以讓他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這我是寒假工,老板要求2月4號到6號上班(4號到6號還是節假日),老板沒開雙薪,能勞動制裁他嗎
試用期如果只有前幾天做了的話,老板也給你加名的話,你去要工資的話是絕對不會給你的,如果老板他比較人非常好的話,你跟他講明一下理由,說你是感冒了才沒過來的,然后你就。接著過去做老板可能那幾天還是會給你算工資的。 原問題:《打寒假工,老板開始說我公公今年70歲,昨天老板突然說再做三天不用上班了,被辭退了,他在這家單位做了10幾年,老板告知他多發一個月工資,這種情況合理嗎
如果你處在試用期,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的,需要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一般來說是有違反單位的試用期規定等相關制度的情況),如果勞動者不認可,可以申請仲裁。 如果是正式員工,老板辭退你就必須依照三十六到四十條的規定執行,根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