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2021年6月入職單位2022年1月才給我交社保是不是可以勞動仲裁該單位?2.單位與我簽訂一年合同到期后未續約但我并未離職至今還在該單位上班是否可以讓該單位給我賠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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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先等單位把社保繳納了,建立了社保關系,用人單位就無法否認與你有勞動關系了。 等你確認社保局有了你的社保繳納記錄,你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從入職之月到沒有繳納年月的社保。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及社保,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后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注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原問題:《我在單位工作一年多了,單位也不跟我簽合同,現在說要給我上保險,但是之前的不給我補,說是費用太大》回復于 2022-12-03 15: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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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在單位上班,沒有給我交社保,我可以申請仲裁嗎,我去找過,單位不給交
法律規定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你可去社保局舉報,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提供相關工作證據,可提出補償雙倍工資)、工資單、員工卡等證據,會讓公司強制補交社保,基本100%成功。但是一旦通過社保局,就只能走補繳社保流程,如果你想賠在單位上班一年未交社保,未簽勞動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 該怎么賠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單位不給我們交社保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可以用以下幾個方法:1、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社保。因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一般單位會給員工一個說法,可能后期會給員工補繳。這樣就避免單位耽誤不繳納,而且個人權益也有了保障。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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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