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入職未繳納社保,7月19確認要繳納社保后至8月4號仍未繳納社保,如果發送被迫辭職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能過得經濟賠償
合同糾紛浙江 臺州2025-06-07 00:16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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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照勞動者的介紹,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5個半月的雙倍工資,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只要勞動者能獲取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充分,清晰,通常是可以勝訴的。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ㄒ唬┮虼_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ǘ┮蛴喠?、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ㄈ┮虺⑥o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ㄋ模┮蚬ぷ鲿r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伞⒎ㄒ幰幎ǖ钠渌麆趧訝幾h。 原問題:《問:入職六個半月,公司未和我簽正式的勞動合同,也未繳社保,我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繳六個月社保》回復于 2022-12-18 1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