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業主和開發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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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離職后競業限制問題
首先競業禁止,是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特定人的某些行為予以禁止的一種制度。競業禁止的限制對象負有不從事特定競業行為的義務,這種義務的產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如公司法對董事、經理等的競業禁止義務所作的規定;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簽有關競業協議的問題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處理過該類案件競業糾紛 想咨詢下關于勞動合同及競業糾紛
深圳的律師: 單位的要求不合法。原勞動合同到期后,你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能夠視為雙方原合同的續簽。事實上,單位因為沒有與你續簽合同,應當承擔N-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你辭職后,到期就可以走,無須支付賠償。如果你支付賠償金,將被視為認可你違約的競業協議 咨詢競業協議問題如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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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