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做滿一個月辭職,是走的時候發工資還是等到發工資的時候發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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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按正常手續辭職的,發工資時候說我是自離的不給發工資
即使自離也應該支付工資。去申請勞動仲裁。辭職提前走的時候算辭職還是走的那天算
1.應從勞動者正式離開用人單位那天算起. 2.仲裁時效是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即勞動者從知道或應該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60日內,如果最后一日為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日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的正常作息時間結束. 原問題:《辭職日期從哪天算起,是從因為工作了1個星期,到了發工資的時候不發工資
火鍋店屬于私人店鋪,財政支配都是看老板的意思。現在很多的私人企業都有拖欠工資的情況。鑒于你這種情況,你可以隔三差五地多問問老板,畢竟你勞動了應該得到回報。要是有一起上班的同事也遇到這種情況,多幾個人問問應該會引起他的重視。如果還是無動于衷,工作十天,辭職不發工資,沒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應當收集與用人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單位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就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提前三十天說好了離職,到發工資時候 不給發 還有壓的工資
要發的,兩種方式其實都是為了給勞動者一個緩沖,要么提前30天,但是這一個月你還是在公司上班,可以拿這個月的薪水,你同時可以準備找工作,找到新的工作可以要求立刻離職,只要該交接的交接完了,按實際的工作日給你結算工資,單位一般就會直接放你了,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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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