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公司因為經營不善,需要解釋但是老板叫我們離職,讓我們在群里發離職單,那樣有法律效益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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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不能因為經營不善而解雇孕婦,但是法律并沒有規定如果在這期間用人單位如果非要解雇孕婦該怎么賠償,但是如果單位在這個時候解雇孕婦就是違法解除,賠償也只是雙倍賠償。至于你所說的產假工資沒有法律依據。但是你可以與單位協商賠償,要求單位把孕婦應該享受的待遇都賠上,否則你就可以要就繼續履行合同,享受相關等 產假待遇。 原問題:《公司因經營不善,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答應賠經濟補償金,我是孕婦想讓公司多賠產假工資,如何爭取》回復于 2022-12-17 0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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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班過去簽離職合同,是9.13號離職,但是簽完后才和我們說不用去上班了,讓我們辦理離職那天再過去
你可以請假,但不能擅自離職。因為你請假,是符合公司正常管理流程,但公司沒正式給你辦理好離職手續,你還是公司的員工!不來上班,是無故曠工,超過3天,公司可以解雇你,因為你未半離職手續,如合同未到期,公司可以讓你支付違反合同補償金。你離職必須提我們公司準備把現公司注銷了,讓我們簽新公司,說如果不簽,就算我們自己離職的(也就是沒有賠償)。請問,這個我們要怎么辦啊?
建議你們繼續按照公司平時的上班和考勤的制度,按時上下班打卡。只要有上班考勤記錄,公司就應該給你們繼續發放工資。如果公司無故克扣和拖欠工資的,你們可以立即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按勞動合同法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你好!我們公司準備你好,因為公司需要裁員,現在給我們的方案是調動到其他崗位或者我們主動離職,請問這樣合法嗎?
你還: 1.如果你沒過試用期,可以操作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 2.如果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也可以終止合同。 3.如果你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公司的重大損害的,也可以終止合同。 4.最有可能的就是,證明你的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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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