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這個是指什么?現在公司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為依據要解除勞動合同,這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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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情況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向勞動者下達書面的解除通知,并且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求問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合同如何解除》回復于 2022-11-02 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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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咨詢咨詢客觀情況重大變化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6條和第47條規定執行。 出現符合法律規定的“客觀情況”,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此時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過任何程序,而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適用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適用情況
1、單位一般都會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第(三)款:“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為自己的理由找到法律依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2、除了你好,請問因公司經營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對員工進行調崗降薪,這種做法是否合法?
降職降薪調整崗位必須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則就不合法。這屬于重大勞動合同的變更。變更勞動合同主要條款須簽訂變更合同,明確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薪酬、工作地點等。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公司為法勞動合同法五十條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關系后的權利與義務:(1)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2)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3)勞你好。公司主體發生變化,已與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也員工沒有解除原勞動勞動關系。對企業有什么風險。
可以協商的,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損害員工的利益,是合法的。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未到期時,公司提出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是一種單方終止原勞動合同的意愿,如果職工同意重簽,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則可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并約定原勞動合同作廢。如果新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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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