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職了老板口頭承諾給我保底但是現在又說不給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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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口頭離職,領導也批準了,現在又說在需要提前一個月,我該怎么辦
你辭職,提前了三十天書面通知老板,是合法的,不需得到老板的批準,三十天后你要求結清工資走人。離職時,若領取不到工資及離職手續,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原問題:《我們廠辭職要提前一個月申請,我的申請已經您好,老板承諾在我離職后給我的提成點一降再降,有沒有辦法讓老板按照原承諾的點給我
展開全部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死纏爛打,靠時間去征服你的這個不講信用的上司。因為只是個人之間口頭承諾,沒有確鑿的證據,找官方解決是不現實的。跟老板理論的突破口就是談自己在工作崗位中的業績,請追不舍(對付這種老板就是要臉皮放厚,切忌此時此刻自己的離職糾紛,因為老板隨意罰款,所以提出離職,口頭上同意了,結果到發工資的時候又說是自動離職沒有工資
這位朋友,先熟悉下勞動法吧第一 你這個工作上的過失,不能說是你的責任,“最主要”的是顧客的意愿決定了那筆生意能否做成!這與你無關,而且你已經采取了正當的補救措施,也已經做到位了,你不用承擔公司的損失!老板說要你來承擔和賠償,這是不合理、不合我已經提前一個月口頭向老板提出離職,并且老板答應我月底可以讓我走,后來又反悔說沒批我離職,滿一個月后我直接離開公司,但是老板不給我工資怎么辦
按照勞動法是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且填寫辭職單的!他們說辭職書不知道去向,你看可否有人在你交單時看見作證!這樣老板也就沒有辦法不讓你走了!再者如果實在沒有辦法你要走的話,也沒有什么損失,公司也要把你的全部工資給你,不然你可以告他們的!!!我8月12離職,到現在老板不給我結工資
展開全部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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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