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工作20幾個小時,50塊錢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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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剛看到你的信息,不好意思,剛才在忙。 通過你說的這些情況,我覺得是你們那里大部分工人的勞動問題。我先簡單給答復一下,有不清楚的可以再追問。 首先明確一點,工廠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工人可以采取投訴、仲裁的辦法解決。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超過的都屬于加班行為。加班的話,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加班費,加班費的標準依據《勞動法》規定如下: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工作情況,計算自己的加班時間,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即可,加班費的具體金額,不得低于相應的加班比例。如果單位的加班費用低于法律規定,則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 另外,公司強制加班的行為違反《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所以像你們每月要加150小時左右的班,嚴重超出法律規定,更不允許單位因為工人不加班而罰款,此項可以要求工廠退還罰款。 工作時間的對調,法律層面上是允許的,但是有條件: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單位要安排補休,像你所說的周四、五休息,周六日上班是可以的。單位對這項很容易辯解。 所以加班費用問題,你可以一加班時間過長,加班費用過低為由進行投訴或仲裁。 現在很多單位的公司的工資條都很簡單,只會寫上幾個簡單的工資數,甚至連公章都不會蓋上。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工資條要規范。但是此工資條在仲裁的時候 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證明力配合相關工資證明的話也是很強的。證明工資的證據簡單推薦你幾項:工資條、與單位領導談工資的錄音錄像,銀行卡、勞動合同約定等。 對于你說的辭工,法律有強制規定,在試用期的,員工可以提前3天提起辭職,正式職工的,可以提前30日提起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員工辭職后,用人單位要結清員工的工資、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等費用,不得拖欠。這句話簡單的說就是,員工可以在30日前申請辭職,記得保留辭職的證據,30日后,無論用人單位同意與否,員工都可以走人,并且不用給單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像你說的你們單位的情況 ,不怕單位不批員工辭職,員工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就可以了,30天后可以直接走人。至于工資不鞥克扣,要足額支付,也可以爭取經濟補償金。另外,沒看到你提社會保險問題,若單位沒有給你們交納社會保險的話,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工人的工資是不允許他們任意克扣的! 你做了4個月,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每月2倍的工資。支付加班費,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即2倍的半個月經濟補償金)補繳保險等。 東皖市勞動局網站網址: ldj.dg.gov 1、熱線服務電話:12333 2、東莞市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址:dgsi.dg.gov 東皖市勞動監察科(掛市勞動監察大隊牌子)(電話:22203612) 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監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方面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企業勞動年審工作;負責勞動普法工作。 鏈接: ldj.dg.gov/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ldj/s36/index.htm 以上是給你提供的勞動局的聯系方式,你可以直接給監察科去電話投訴,也可以撥打熱線電話咨詢。 另給你提供的社會保障局網站,你可以進去看看,可以查詢你的社會保險交納情況,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納保險的話,可以投訴要求單位補繳保險,有相關保險的問題也可以咨詢。 住房公積金也是必須給員工補上的! 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再追問! 原問題:《關于工資糾紛》回復于 2022-12-27 1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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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值班算不算工作時間 - 24小時值班算幾個工作日
依法才能有理,依法才能有力。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周40小時工作制或者每周五個工作日制。值班其實就是上班,如果你們白天堅持每周五個工作日,一個工作日按八小時,那么你如果另外再增加晚上值班,那就是單位違法了。 原問題:《在單位值班算不算做工作時間幼兒園每天工作時間是幾個小時?超出每天的工作時間算不算加班?需要支付勞動報酬嗎
按小時計算工資報酬。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工資額300%支付工資報酬。工作時間超過或者少于8小時的,應當按照實際工作時間,以小時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上六休一,每周工作時長50個小時違法嗎
每天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可以主張加班費。每周工作超過44小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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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4個小時: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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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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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