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甲方,和管理公司提前簽署了委托管理合同。目前還沒到執行期。但是目前發現對方并不是原來的管理公司,他們在交流中有故意隱瞞的問題,要解除委托合同,法律上可以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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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2113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5261,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4102這個證據,30天后1653就可以離職不管他批不批辭職,就可以正常離職了,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如果超過專一個月還沒有簽合同的,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屬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 原問題:《我做服務員,入職時簽了個合同,說是要做滿3個月后才能辭職,并且要提前30天,我還沒有到期,不批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24 1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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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動合同和績效管理的問題
一、當前績效管理考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考核指標量化不夠細。在工作目標的數量、質量、標準的要求上,有些環節不夠明確、不夠統一,有的崗位職責不明,工作目標沒有分解到崗、細化到人,有苦樂不均現象。對一些工作只能用“完成好的”、“完成不好的解除商鋪委托管理協議
合同的解除有兩種,一是雙方協商解除,二是起訴后由法院判決解除。法院判決解除的條件,如果是合同中約定解除的的條件出現了,判決很容易。否則的話,必須提交足夠的證據,法院才能判決解除。你看一下委托經營合同中有沒有合同解除方面的約定。《合同法》第九您好 我目前在公司上班 但是老板把公司員工和公司賣啦 但是目前新公司的合同就是勞動合同和原來不一樣 我不簽
你好當然有效!你簽的合同是公司,不是老板個人,勞動關系雙方是你與單位,不是你與老板,單位被收購或兼并,勞動關系繼續,由單位的接收人承接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采納回答! 原問題:《如果公司老總把公司賣了,那我和他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有什么用?我和他想咨詢物業管理公司,撤出管理項目的具體操作相關法律問題
物業公司如退出管理需要如下管理:涉及小區退出等問題的物業企業應當做到以下三方面要求。第一,應當及時給予退出預警,即提前三個月開始交接;第二,應當嚴格遵守退出程序,平穩交接、移交相關所有資金、物品和資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物業企業退出在公司任職12年了,拿管理職八年也上,公司要取消我的管理職,我不愿意,請問我還如何處理
這個大概屬于公司的權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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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