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拖欠我的工資兩年了一直都沒有拿到
建筑工程廣東 中山2025-08-02 13:1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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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可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依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和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仲裁的時效為離職后的一年內。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欠發工資一年多了還沒有拿到可要求補償嗎》回復于 2022-10-06 13: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