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職公司基本工資4000。但勞動合同是綜合工資4000。其中包含所謂的社保補貼。此合同是否有效?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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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談的底薪4000 全勤獎500 然后發工資的工資條上 基本工資2280 然后崗位工資 獎金 房補 還有社保補貼 加起來4000 這算什么呀 我明明沒有房補跟社保的呀
沒有問題,現在很多公司企業都是這樣的做法。一般在談工資的時候,都是指綜合工資,尤其是一些工資比較高的,在工資條里面分好幾類別:如基本工資,技能獎金,績效獎金,管理獎金等等。這樣如果涉及到有加班費的情況一般都是按基本工資來算,加班費就比較低。入職的時候說的是工資是4000,實際發了2700,原因是說,沒有轉正,按照兼職一天90一個月2700,但前提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 下
在看招聘信息的時候要關注幾個招聘陷阱,這是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玩的一個文字游戲。首先薪資上應該問明的內容有到手的月薪是稅后4000,還是稅前4000,另外還有弄明白的是否包含五險一金這個必扣項。另外,還要注意是否具有底薪字樣,我們將在下面詳細說我是乙方,入職三個月,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及繳納社保
按照勞動合同法以及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單位必須要給員工買五險的。就算一般公司試用期不給繳納,過了試用期也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合同也是的,社保不給購買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原問題:《入職3個月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和買社保》有入職函,但沒簽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沒寫辭職報告的情況下不干了,至少得面上打個招呼得到口頭批準是吧?不然影響公司業務損失多少已經產生,公司拒絕給工資,你除了認栽,也不受勞動法保護了 原問題:《工作的時候只填寫了入職報告,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寫辭職報告的情況下不干你好,就是我想咨詢個問題,就是我入職公司沒簽勞動合同,簽的是合作協議,上面說的不是底薪工資,說的是所謂的補貼。然后上面還說如果未滿一個月離職就不發放這個補貼,意思就是沒工資。這種合同合法嗎。
應該有。即使不簽,雙方也仍在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之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提前解除勞動關系都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弄得很不愉快,一般這個似乎也沒什么太嚴格的,你提出走人,單位同意,3天辦理了交接手續,你走誰也不攔著。 原問題:《我與公司并未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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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