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想咨詢個問題,就是我入職公司沒簽勞動合同,簽的是合作協議,上面說的不是底薪工資,說的是所謂的補貼。然后上面還說如果未滿一個月離職就不發放這個補貼,意思就是沒工資。這種合同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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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就是我入職的時候沒有簽勞動合同,現在我提了離職了公司要求我簽勞動合同,如果不簽的話不發工資。
應該有。即使不簽,雙方也仍在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之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提前解除勞動關系都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弄得很不愉快,一般這個似乎也沒什么太嚴格的,你提出走人,單位同意,3天辦理了交接手續,你走誰也不攔著。 原問題:《我與公司并未我入職公司基本工資4000。但勞動合同是綜合工資4000。其中包含所謂的社保補貼。此合同是否有效?
單位基本上都是這樣的,反正單位說的4000,能給你做到4000以上就行了,我們給人付出的和老板股給我們工資是成正比的,不用太糾結,要是你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你就跳槽吧,但是你要知道,任何事業都是從堅持開始的,我們年輕人不要太看重工資是怎么算的就是說,我工作未滿一個月,主動離職,但是未與公司簽訂合同,現在離職,可以支付我的工資嗎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2、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然后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入職未簽勞動合同的,離職是不是可以要求發放雙倍工資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新人補貼是按入職的哪天到離職哪天滿一個月才給發放嗎?
你極大機會不會有糧出!原因你應得的工資好大機會剛好足夠支付代通知金給僱主。依照目前的《僱傭條例》: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不少于連續4星期,每星期不少于18工時,僱傭之間就存在連續性僱傭合約,要單方面終止連續性合約,就得給予對方足夠通知期或代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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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