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內部會議說10月20號之前談離職之后他離職不給離職,這不是犯法嗎?我是12月20號提的離職,他不給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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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不給提檔案走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么:辭職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其它含義:用人單位積極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相關手續《社會保險法》舉例說明應用場景:不給,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原問題:《辭職單位不給檔案,直接走掉不要檔案會對以后有什么影》我想離職,工廠不給我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30天后就可以離職不管他批不批辭職,就可以勞務,公司不給辦理離職,離職算裸辭,不給開業績提成
要看業務員是以何種方式離職的,如果業務員是按照正常離職程序離職的,那么公司沒有克扣你業務提成的借口,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如果是非正常離職,沒有走離職程序就自離的,公司可以以業務員中途突然離職而造成的公司損失,從業務員的提成或者工資內扣除提離職不同意 然后自動離職了不給工資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以立馬走人。而且,用人您好,和公司提出離職,但是公司不給全部支付工資,之前就一直拖欠工資,在沒離職之前還能提被迫離職么
如果在試用期間辭職,提前3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如果是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正式員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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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