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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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這個試用期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該試用期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法規定用工單位自勞動者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要簽定勞動合同,其內容的合法性要經勞動局合同鑒定部門鑒定后備案生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勞動者在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是否不合法,不簽勞動合同離職不發工資通過什么辦法要回工資
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違法。 使用期限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違法,要看試用期限長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在用工之時訂立,可以在用工之前訂立,也可以在用工滿一個月之前建立。用工滿一個未簽合同的,試用期內不繳社保
案情回放 北京一家公司與李某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公司人事主管與之口頭約定: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不交社會保險,等到試用期過后再補交,當時李某同意了。在李某工作1個月后,該公司以李某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李某不服,要求補交試用期工資不按勞動合同發,入職前未告知試用期工資打8折
違反了,應該給你百分百工資。有些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并不簽勞動合同,有的在簽勞動合同時收取抵押金,在辭退員工的時候不支付補償金,這些行為都違反了《勞動法》,走進了勞動合同的誤區。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的勞動合同內容之一。按照規定,用試用期內被以不匹配理由辭退 試用期內以不合適被辭退
根據公司內部的考核指標,再試用期期間,公司即可提出不符合錄用。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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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