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2025-06-05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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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大招委字[2008]2號)各區市縣招生委員會、教育局,開發區教育衛生局:為了切實做好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
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大招委字[2008]2號)
各區市縣招生委員會、教育局,開發區教育衛生局:
為了切實做好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于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在總結2007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結合我市教育改革的實際,提出大連市200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要體現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性、基礎性、發展性的基本性質與要求,要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與深化,有利于減輕學生的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地學習,有利于鞏固已取得的教育改革成果和開創新的局面,有利于高一級學校選拔新生。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具有本市正式戶口或長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戶口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含借讀生)均可報名。各類中等學校在讀生、觸犯法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不得報考。
(二)報名辦法
1、具備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借讀生在畢業學校所在地的招生辦集體報名。
2、往屆初中畢業生在戶口所在地的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3、戶口在大連市內四區但未在市內四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報考市內高中,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4、采取攝像報名的辦法,由區市縣招生辦集體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內的各種信息資料。
(三)報名時間:3月26日至4月11日。
三、畢業升學考試
(一)命題原則
1、以課程標準為依據,試題難易程度不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難度適中,具有一定的區分度,兼顧不同學生的學習實際和不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要求。試題的難易程度低、中、高三檔試題的比例為:7:2:1。
2、命題要切實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學生的實際并貼近學生的生活,要盡可能地以學生學習經歷作為問題的背景,引導學生重視學習過程的積累,注重對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學生創造性的發揮。
3、要減少機械記憶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思維過程,減少客觀題的數量,增加主觀題目。不出偏題、怪題,不出人為編造的計算、證明過于繁瑣的題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題目。
4、原則上不單獨考查基礎知識,注重對學生基礎知識應用能力的考察。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理解、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等最基本的學習能力。
(二)考試的科目、時間與組織
1、考試科目: 初二的地理、生物學科和初三開設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學科為畢業升學考試科目。
2、考試的組織: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外語聽力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英語學科實行標準化分卷考試,客觀題涂在答題卡上。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考試開卷、限時、獨立完成。
體育、外語聽力安排兩次考試,對第一次考試成績不滿意者,可參加第二次考試,考試成績以最好的一次為準。
地理、生物學科學業考試成績取2007年初二結業時全市統一組織考試時取得的成績。
3、考試時間: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科考時間
5月16日
8:30-9:00
第一次外語聽力
30分鐘
9:50-11:30
政 治
100分鐘
13:30-15:10
歷 史
100分鐘
5月30日
8:30-9:00
第二次外語聽力
30分鐘
5月17至25日
8:00-17:30
體育考試
5月24日
至6月1日
8:00-17:30
體育補考與緩考
6 月 28日
8:30-11:00
語文
漢語文(朝鮮族學校)
150分鐘
13:30-15:10
物 理
100分鐘
15:50-17:30
化 學
100分鐘
6月 29日
8:30-10:30
數 學
120分鐘
13:30-15:10
外 語
100分鐘
15:30-18:00
朝語文(朝鮮族學校)
150分鐘
4、成績設定:語文、數學、外語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50分;物理、化學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體育成績滿分30分,升學總分為680分。
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考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外語聽力考試成績滿分為50分。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和外語聽力考試成績轉換成A等或B等或C等三個等級。等級的劃分采取標準參照與常模參照相結合的辦法。體育成績按照本意見所附的《2008年大連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見附件1)確定。
用朝鮮族語言答卷的考生,語文學科分別考漢語文、朝語文,成績各按50%計入總分。
(三)加試、面試及考查
1、市內四區報考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的學生需要加試物理、化學實驗動手操作、外語口語測試以及信息技術應用的上機操作(其他區市縣和開發區是否加試,由區市縣教育局和開發區教育衛生局決定)。
物理、化學實驗動手操作、外語口語測試加試由考生畢業學校根據全市統一的考核標準在校內組織進行,區教育局要對學校的加試工作進行監督,并將結果報市教育局(徑報基礎教育二處,由基礎教育二處在錄取前轉交市招生辦)。
信息技術應用的上機操作加試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與市教育局信息技術中心組織實施。
上述加試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成績不合格的,均可參加一次補考。
2、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的加試事宜按照本意見所附的《2008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規定》(見附件3)。辦理
3、音樂、美術及綜合實踐活動為畢業考查科目,由各學校根據市統一下發的考核標準在校內組織進行,于5月末前完成。
4、報考普師專科班的考生參加面試及音美術科加試。面試及音美術科加試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不合格者不得報考普師專科志愿。報考普師專科班考生的加試、面試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并處理遺留問題。
5、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3+2”,下同)、中等職業學校的加試、面試工作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實施,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
上述各招生學校加試、面試結果于6月10日前通知考生本人,同時報市招生辦。
(四)評卷、登分
1、評卷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領導。市內四區的評卷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進行。其它區市縣和開發區的評卷工作由當地招生辦具體負責。評卷工作必須按照《大連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評卷工作細則》組織進行。各學科評分標準由市命題組統一制定,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無權改動。
2、市內四區的登分、合分、統計工作由市招生辦負責,全部采用計算機操作并核對校驗;其他區市縣和開發區的登分、合分、統計工作,由區市縣和開發區招生辦按照市招生辦統一的要求進行。
四、招生錄取
(一)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工作于考試前進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志向、愛好,依據錄取順序填報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包括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民辦高中、綜合高中,下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志愿。
1、志愿的設置
(1)普師專科班設1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設置為:
A、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統招公費生類,設2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指標到校生類設1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擇校生類設2個志愿和無條件“服從”志愿。
B、一般高中公費生類、擇校生類各設2個志愿和無條件“服從”志愿。
C、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各設1個志愿,不設“服從”志愿。
D、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分別填報普蘭店市第二中學、瓦房店市高級中學、莊河市高級中學開設的“宏志班”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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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城鎮家庭的子女。
?!⒕?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認定的其他農村貧困家庭的子女。
擬填報“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須經申請和向所在學校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并由所在學校上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為符合報考“宏志班”條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門需將符合報考“宏志班”條件的考生名單轉交當地招生辦),方可在當地招生辦指定的志愿欄內填報“宏志班”志愿。
(3)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各設2個有序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有序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4)技工學校單設志愿卡。
2、填報志愿的具體規定
(1)考生可同時填報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志愿,不得兼報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志愿。
(2)市內四區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不受畢業學校所在區和本人戶口所在區的限制,可以任意選報地處市內四區的普通高中。市內四區考生填報市內四區以外民辦高中志愿時依據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填報。民辦高中與綜合高中志愿不得兼報。
(3)不允許借讀生填報公辦普通高中公費生類志愿和普師專科班志愿。
(4)不允許往屆初中畢業生填報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志愿和普師專科班志愿。
(5)所在地在大連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愿與所在地不在大連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志愿不得兼報。
(6)填報外市地的師范類學校志愿,其志愿填寫在第三批錄取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志愿欄內。
(7)考生志愿必須由考生選擇,并認真填涂志愿卡。涂改的志愿無效。
(二)體 檢
市招生辦不統一組織高、中等職業學校和師范學校招生的體檢工作。擬報考師范類、醫藥類、食品加工類、烹飪、化驗檢驗類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前到當地招生辦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化驗單由考生本人保管,錄取后,交給學校。報考其它學校(專業)的考生是否需要體檢,由報考學校自行決定。體檢地點:大連市內四區學校的考生到大連市中心體檢站體檢;其他區市縣和開發區的考生,到考生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
(三)錄取
普師專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統一組織進行。總的錄取原則是:在綜合考生各項加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況的基礎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順序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普師專科班(不含外市地學校)錄取。在面試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分三段)
第一段為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首先錄取統招公費生,其次錄取指標到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二段為一般高中錄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首先錄取公費生,其次錄取擇校生的順序錄取。
第三段為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錄取。實行市招生辦錄取和學校錄取相結合的錄取辦法。填報民辦高中、綜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辦統一錄取。民辦高中和綜合高中自主招生必須在市招生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實行預招生,經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審核批準后,方可正式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的有關規定:
A、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繼續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B、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公費招生計劃數的60%按比例依照本意見所附的《2008年市內四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見附件2)分配到初中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成績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面向學區內學生擇優錄取。同一重點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0分以內,對分數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標到校名額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補錄其他初中填報該高中指標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指標到校生錄取結果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向社會公示。
其它區市縣和開發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公費招生計劃指標到校的分配比例及招生辦法由各地教育局依照《2008年市內四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和上述錄取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另行制定,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
C、特長生錄取
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計劃的3%招收體育特長生,對經過特長測評并認定合格的體育特長生,根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在其所報學校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30分按公費生擇優錄取;在擇校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10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按計劃招收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經過特長測評并認定合格的考生,按其所報學校的公費生、擇校生的錄取分數線正常錄取,錄取不滿時,對未達到擇校錄取分數線的藝術、科技類特長考生,最多可降50分按擇校生擇優錄取。
D、市內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錄取時,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分數在同一分數段(10分為一段)內的優先錄取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填報第二志愿的考生時,其考試成績必須高于填報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10分,錄不滿時,再錄取“服從”志愿的考生。
E、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錄取時,考生外語聽力測試、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外語口語、物理化學實驗操作、信息技術應用為A等或“合格”的正常錄取;其中有一科為B等或“不合格”(含未參加加試的)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A等考生最低分數線5分參與錄取;其中有一科為C等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A等10分參與錄取。一般高中錄取時,外語聽力測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成績達到A等或B等的正常錄取;其中有一科為C等的其考試總分需高于B等考生最低分數線5分參與錄取。如有多科不合格或達不到規定等級,按上述標準累計計算。錄取時如遇到分數完全相同無法區分情況時,按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區分(綜合素質評價按《大連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
F、普通高中(含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錄取公費生時,學習日語和俄語的考生在所報對口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5分錄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語,錄取時既不得享受此項照顧,也不得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屬對口升入小語種班學習的考生仍可享受學區內考生待遇)。
G、大連市第二中學美術班和大連市第十五中學面向全市城鄉招生,對屬于市內四區以外區市縣戶口的考生均按擇校生錄取。
H、宏志班的錄取工作,由普蘭店市、瓦房店市、莊河市招生辦根據《關于2008年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I、市內四區以外區市縣所屬的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一般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各區市縣招生辦負責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具體組織實施。
(3)第三批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分三段)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由市招生辦根據招生計劃,統一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組織錄取。
第一段為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
第二段為普通中專錄取。
第三段為職業中專(職業高中)錄取。
錄取時,在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參照考生志愿,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加試專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原則及辦法,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采取統一填報志愿錄取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學校直接參與生源組織工作,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擬錄名單報市招生辦,經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四)加分、優先及降分錄取的有關規定
1、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1)可在同一分數段內優先錄取在初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計算機競賽優勝者的應屆考生、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5分提供檔案,由招生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3)可在所報學校調檔線增加10分提供屬于烈士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的檔案,由招生辦審查擇優錄取。
2、普通高中錄取
(1)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的,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5分。
(2)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港澳同胞子女、烈士子女和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在公費生錄取時總成績增加10分。
(3)根據志愿,達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臺灣省籍同胞子女可按公費生錄取到重點高中就讀;達到能夠隨班就讀分數的可按公費生錄取到一般高中就讀。
(4)應屆考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市級“三好學生”,在錄取公費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錄取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擇校生時,戶口在大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部隊)子女,按照所報學校分數線降低10分參與錄取。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種加分政策。
應屆考生初中階段被評為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證明和戶口在大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部隊)子女的證明,以區、市、縣為單位,于6月6日至8日集中報到市教育局(徑報基礎教育二處)審核,審核合格者的名單,于錄取前轉交市招生辦。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的資格審定與考核結果分別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基礎教育一處于錄取前轉交市招生辦。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8年大連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
體育考試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落實遼寧省關于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意見精神,推動我市中小學體育工作,全面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要充分體現義務教育普及性、基礎性和發展性的基本性質;要促進學校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扎實開展體育工作,嚴格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要引導學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自覺地參加各種體育活動,養成鍛煉身體的好習慣。
二、考試項目
男生:1000米跑,引體向上和擲實心球(重2千克)兩項任選一項;
女生:800米跑,仰臥起坐和擲實心球(重2千克)兩項任選一項。
三、成績設定
體育成績滿分為30分,由體育考試成績和學校平時考核成績兩部分組成。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25分,學校平時考核成績滿分為5分。
體育考試成績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后轉換為分數,即優秀為25分,良好為20分,及格為15分,不及格為10分。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為0分。
經審查確認因殘疾免試體育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考試滿分處理;因病傷體育免試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考試滿分的48%計算,即體育考試成績為12分;因病傷體育免試的田徑類國家二級及其以上的運動員,體育考試成績按考試滿分處理。
平時考核成績滿分為5分。考生平時能夠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體育課、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沒有無故缺席記錄的,平時考核成績為5分;若其中任何一項有無故缺席記錄的,平時考核成績為0分。
體育平時考核成績由考生所在的學校認定,報區市縣教育局審核。市內四區的須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考試成績評定依據
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滿分均為30分,男生引體向上、擲實心球和女生仰臥起坐、擲實心球滿分各均為20分,兩項體育成績合計達到45分的為優秀,達到37.5分的為良好,達到30分的為及格,不足30分的為不及格。考生體育考試成績依據原始成績進行相應的等級與分數轉換。體育考試成績現場公布。考試具體規則另制細則。
五、考試組織
市內四區考生的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各區市縣和開發區考生的體育考試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考試場地標準要求統一)。
考生的體育考試收費標準,依據省市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補考的考生(農村地區考生除外)需收取與上述標準等同的補考費。
六、考試時間
5月17日-5月25日8:00-11:30、13:30-17:30;補考和緩考時間為5月24日-6月1日。市內四區考試時間為5月17日、5月18、5月19日;補考和緩考時間為5月24日、5月25日;緩考考生的補考時間為5月31日。
體育考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不完的或遇到特殊天氣,考試時間順延。
七、免考、補考與緩考
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考生,持有市殘聯核發的有效的殘疾證明,經區市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可以免試體育。市內四區報市教育局審核確認。
臨時患有嚴重病傷不能堅持正常學習活動,或患有心臟病等不適宜做體育運動的,市內四區以外的考生需持縣以上醫院證明、醫院治病過程的原始記錄材料,報區市縣教育和衛生部門聯合組成的審核小組確認后,可以體育免試;市內四區的考生需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以區為單位統一到市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鑒定(鑒定費由學生個人負擔),鑒定結果經市衛生和教育部門聯合組成的審核小組確認后,可以免試體育。
凡被認定為免試體育的考生名單,須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
考生對自己的體育考試成績不滿意,可參加1次補考。
因外出或身體原因不能進行正常體育考試的考生,可以申請緩考,緩考時間與補考時間相同。
八、有關要求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領導,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要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原則上要選擇在塑膠操場上舉行考試,涉農縣區應選擇質地條件最好的場地。要特別重視對學生和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學生不隱瞞疾病。考前學校要引導和組織學生進行鍛煉,運動量強度應適宜,要有效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3、市內四區要以區為單位,將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名單和申請免試體育的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于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
2008年大連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
男生
女生
單項等級
1000米跑
(分.秒)
引體向上(次)
擲實心球
(米)
800米跑
(分.秒)
仰臥起坐
(次/分鐘)
擲實心球(米)
單項等級
成績
權重分值
成績
權重分值
成績
權重分值
成績
權重分值
成績
權重分值
成績
權重分值
優
秀
3′30″
30
22
20
12.4
20
3′24″
30
50
20
7.8
20
優
秀
3′36″
29.4
21
19.6
12.1
19.6
3′27″
29.4
49
19.6
7.7
19.6
3′38″
28.8
20
19.2
11.5
19.2
3′29″
28.8
48
19.2
7.6
19.2
3′42″
28.2
19
18.8
11.0
18.8
3′32″
28.2
47
18.8
7.5
18.8
3′46″
27.6
18
18.4
10.3
18.4
3′35″
27.6
46
18.4
7.4
18.4
3′50″
27
17
18
9.6
18
3′38″
27
44
18
7.2
18
良
好
3′54″
26.1
16
17.4
9.4
17.4
3′42″
26.1
43
17.4
7.1
17.4
良
好
3′58″
25.2
15
16.8
9.0
16.8
3′46″
25.2
42
16.8
7.0
16.8
4′02″
24.3
14
16.2
8.6
16.2
3′50″
24.3
40
16.2
6.9
16.2
4′06″
23.4
13
15.6
8.2
15.6
3′54″
23.4
38
15.6
6.8
15.6
4′10″
22.5
12
15
7.7
15
3′58″
22.5
36
15
6.6
15
及
格
4′15″
21.6
11
14.4
7.4
14.4
4′03″
21.6
35
14.4
6.5
14.4
及
格
4′20″
20.7
10
13.8
6.9
13.8
4′08″
20.7
33
13.8
6.4
13.8
4′25″
19.8
9
13.2
6.5
13.2
4′13″
19.8
30
13.2
6.3
13.2
4′30″
18.9
8
12.6
5.9
12.6
4′18″
18.9
28
12.6
6.2
12.6
4′35″
18
7
12
5.3
12
4′23″
18
25
12
6.0
12
不
及
格
4′45″
15
5
10
5.0
10
4′30″
15
24
10
5.8
10
不
及
格
4′55″
12
4
8
4.6
8
4′37″
12
23
8
5.4
8
5′05″
9
3
6
4.2
6
4′44″
9
21
6
5.0
6
5′15″
6
2
4
3.6
4
4′51″
6
20
4
4.5
4
5′25″
3
1
2
3.0
2
5′00″
3
18
2
4.0
2
說明:體育考試成績兩項權重分值累計: 45分及以上為優秀等級;37.5分-44.9分之間為良好等級;30分-37.4分之間為及格等級;不足30分為不及格等級。
附件2
2008年市內四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
指標分配辦法及其工作原則
一、市內四區重點高中、省級示范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的指標分配
1、市教育局依據市內四區重點高中(含省級示范高中,下同)公費生招生計劃數和市內四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將各重點高中招收指標到校生的指標分到市內各區。具體辦法如下:
某區分得某重 A
= ----------------- × 某重點高中公費計劃60%
點高中指標數 B
C
某校分得指標數 = -------------×重點高中公費計劃60%
B
A -- 某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B -- 四區初中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C -- 某學校應屆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
計算結果呈小數時按“四舍五入”的原則調整成整數。
2、各區要將分得的每一所重點高中的指標生數采用“電腦派位”的辦法平均分配到各個初中。“電腦派位”工作程序為:
① 宣布本區分得的各個重點高中的指標生數;
②宣布各個初中分配到的重點高中指標生數;
③抽簽確定各重點高中的派位順序;
④以初中為單位,將其分得的指標數平均分配到各個重點高中;
⑤將各初中上述操作后剩余的余數進行“電腦派位”,把各重點高中的指標到校名額全部分配到初中學校;
⑥現場宣布派位結果以及各個初中分得的各個重點高中指標生數。
二、工作原則及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招生政策,嚴格執行規定的操作程序,保證招生政策、辦法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實行陽光招生。
2、向考生及家長公布以下信息:重點高中的招生計劃以及指標分配數;各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本學區學生數以及分得的指標生數;初中學校分得的指標生數。
3、指標到校分配進行電腦派位時,各區教育局必須邀請各個初中學校的教師、學生代表、家長代表、高中學校代表以及監察部門、公證人員監督操作的全過程。操作人員要從參會的代表中隨機產生。
附件三:
2008年大連市普通高中
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規定
為了促進中小學體育、藝術、科技教育發展,為具有體育、藝術、科技方面特長的學生提供有利的發展環境,推動學校特色建設,現就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招生學校、特長類別與招生數量
市內四區招收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和甘井子區所屬的公辦普通高中(完全中學)、市教育局所屬的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大學附屬高中。
市內招收美術、音樂、舞蹈等藝術特長生的學校:大連市第二中學、大連市第五中學、大連市第十三中學、大連市第十五中學、大連市第十六中學、大連市第十八中學、大連市第三十六中學、大連市第四十四中學、大連市信息高級中學、遼寧師范大學紅旗高級中學。
市內招收科技(簡易機器人制作)特長生的學校:大連市第三中學、大連市第十三中學。
招收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依據市教育局審批的招收項目和類別,最多可按招生計劃總數的3%招生;招收藝術、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市教育局審批的項目和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招生。
市內四區通過本局網站等途徑,將招生學校招收的特長類別和招生數量向社會公布。
其他區市縣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自行制定特長生招生辦法。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1、體育特長生招生對象和條件
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在初中階段參加市教育局、市體育局或省級以上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辦的體育比賽取得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且擔當主力運動員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或沒有相關的榮譽證書,但掌握一定的體育技能、具有較高體育競技水平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對象和條件
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具有與所報特長相關專業較強功底和水平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特長生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特長生認定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領導下進行。具體程序和時間安排如下:
1、體育特長生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1)報名登記。市內四區申報體育特長生的考生,于5月14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帶初中學校證明(證明學生身份)、本人相關榮譽證書(原件)、2張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學校報名。每位考生最多可申報2所學校(1所重點高中或省級示范高中,1所一般高中),并分別填寫《2008年大連市普通高中體育特長生登記表》。
(2)參加體育專項測試。屬市內四區的考生,于5月21日14:00-17:00,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身體素質測試;于5月22日14:00-17:00參加重點高中和省級示范高中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術測試;于5月23日14:00-17:00參加一般高中組織的體育專項技術測試。
體育專項測試包括身體素質測試和專項技術測試兩部分,每部分各為50分,合計為100分。身體素質測試包括100米跑、立定跳遠和擲實心球(重2千克)三項內容,測試標準與評分辦法另行通知;專項技術測試的內容與評分辦法,由各招生學校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定方案。各招生學校的體育專項技術測試方案,須于5月1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審核。
(3)認定公示。市內四區各招生學校,依據考生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技術測試的累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最多可按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數的2倍,將符合本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連同考生榮譽證書原件于5月26日前一并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特長生名單在考生原初中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后,將無任何異議的特長生名單轉交市招生辦。
2、藝術、科技特長生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招生學校根據市教育局的統一安排,組織專項素質測試并認定藝術、科技特長生。專項素質測試包括基本素質測試、專項技能測試等,具體內容與評分辦法由招生學校自行確定,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一處審批(區屬學校報區教育局審核后上報)。考生到各招生學校報名、參加專項素質測試。具體工作日程如下:
日 期
事 項
具 體 辦 法
5月8日前
審核、公布學校招生方案
招生學校將本校招收藝術、科技特長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一處審批(區屬學校報區教育局審核后上報)后,向社會公布
5月18日
報名登記
截止
考生持所在學校或有關專家推薦書、有關榮譽證書(原件)、近期3.3厘米免冠照片3張到招生學校報名,填寫《2008年大連市普通高中申報特長生登記表》
5月24日-5月25日
專項
素質測試
考生參加由招生學校組織的專項素質測試
5月30日
公示
市教育局組織將學校擬認定為符合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在考生所在初中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
6月6日
公布結果
招生學校向考生公布特長生認定結果,并將認定的特長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一處
四、工作要求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領導,按招生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各招生學校要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專業教師或有關專家組成的招生測試工作領導小組。市內四區要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市教育局相關處室。
2、各招生學校要加強對特長生測試工作的管理,確保測試場地、設施、器材和考生的安全,做好對考生的各項服務工作。
3、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明確工作責任,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市教育局將對各校招收特長生工作實行監督,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取消考生特長生錄取資格。各招生學校要將特長生參加測試的所有相關原始資料留存一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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