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生活中,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的悉心照料與養育。然而,現實中卻存在部分父母不履行養育孩子義務的情況。這不僅違背道德倫理,更可能觸犯法律紅線。那么,不養孩子法律怎樣判決?不養孩子是不是遺棄罪?下面來為大家詳細剖析。
一、不養孩子法律怎樣判決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有約定,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不支付撫養費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支付撫養費。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數額。若對方有固定收入,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在訴訟離婚中,如果法院已經對子女撫養問題作出判決,一方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種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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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棄罪是指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從法律規定來看,父母對孩子不履行撫養義務,有可能構成遺棄罪,但關鍵在于是否達到 “情節惡劣” 的程度 。如果遺棄行為嚴重,構成犯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將年幼的孩子置于無人看管的危險環境,導致孩子面臨生命危險;或者長期對孩子不管不顧,致使孩子因缺乏基本生活保障而生病、發育不良等嚴重后果。這些情況通常會被認定為情節惡劣,父母可能會被追究遺棄罪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犯遺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3、如果父母只是偶爾因經濟困難等原因未能及時支付撫養費,或者因與另一方存在糾紛而暫時未履行撫養義務,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不構成遺棄罪,更多是通過民事途徑解決,要求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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