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總是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危險,尤其是那些在工地工作的人們,工作過程辛苦不說,對身體安全也存在有一定的隱患,那么平民百姓工地受傷找什么部門處理?在工地受傷應該找誰?要怎么盡可能的減少這些安全隱患呢?
一、工地受傷后找什么部門處理?
1、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通常是人社局)
作用:這是認定工傷的關鍵部門。只有經過它認定為工傷,受傷工友才能享受法定的工傷待遇。比如,老王在工地搬磚時,不慎被掉落的腳手架砸傷,就需要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只有被認定為工傷,后續的醫療費用報銷、傷殘賠償等才有依據。
申請流程:一般要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1 年內,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攜帶相關材料,如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等,向人社局提出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作用:當工傷認定下來后,如果工友的傷勢比較嚴重,影響到勞動能力,就需要找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它會根據工友的傷殘情況,確定一個勞動能力等級,這對后續的賠償數額有很大影響。例如,小李在工地受傷導致腿部骨折,經治療后,走路仍有明顯障礙,此時就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像十級傷殘和八級傷殘的賠償標準就不一樣。
申請流程:一般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且工傷職工的病情相對穩定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作用:如果工地受傷事故涉及安全生產事故,比如工地安全設施嚴重缺失導致工人受傷,安監局會介入調查。其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同時,這也可能影響到后續對受傷工友的賠償等事宜。
介入情形:當工地發生較大傷亡事故,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導致受傷的情況,安監局會主動介入。受傷工友或其家屬也可以向安監局舉報,促使其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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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工地受傷應該找誰?
1、用人單位
責任:一般情況下,與工友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為工友購買了工傷保險,那么大部分的賠償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像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但如果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那么所有的工傷賠償費用都得由用人單位自己承擔。比如,小張所在的工地,老板沒給買工傷保險,小張受傷后,所有的治療費用、誤工費等都得由老板所在的用人單位支付。
2、包工頭及分包轉包單位
復雜關系及責任:現實中,工地用工情況比較復雜,經常存在層層分包、轉包的現象。如果工友是跟包工頭干活受傷,在包工頭沒有用工主體資格的情況下,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轉包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比如,A 公司把工程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包工頭李四,李四雇傭的王五在工地受傷,此時 A 公司就要承擔王五的工傷保險責任。這是為了保障工友權益,避免因復雜的轉包關系導致工友維權無門。
3、建設單位
特殊情況下責任:在一些情形下,建設單位如果對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存在過錯,也可能要對受傷工友承擔一定責任。比如建設單位壓縮合理工期,導致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引發事故,建設單位就難辭其咎。不過這種情況相對較少,且責任認定較為復雜,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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