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遇到很多糾紛,關于情感,關于合同,關于家庭,遇到這些事情總是一頭霧水,不知所措,那么怎么去處理這些問題,他們的依據是什么呢?
我們遇到很多糾紛,關于情感,關于合同,關于家庭,遇到這些事情總是一頭霧水,不知所措,那么怎么去處理這些問題,他們的依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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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糾紛種類
1、因合同訂立而引起的合同糾紛。合同的訂立關系到合同是否成立,當事人的合同權利義務是否受法律保護等,是當事人關注的焦點,有很多時候也是當事人爭議的焦點;這類糾紛在整個合同糾紛中占有很大比例。
2、因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在合同簽訂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由此而發生糾紛。因合同履行而發生的合同糾紛是合同糾紛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
3、因變更和解除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法定事由后,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二、合同糾紛流程
1、和解。
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
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
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并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
訴訟是解決合同爭議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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