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行政法類
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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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中心服務項目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政務中心服務項目管理,根據《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政務服務項目應堅持集中受理,規范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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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于促進通用機場有序發展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印發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探索、科學謀劃,加快推進通用機場規劃建設,著力突破“落地難”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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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
中央決定改革授權高級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的做法,將死刑案件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并要求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案,確保死刑案件的辦理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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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我省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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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行為,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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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2012年12月19日公安部令第125號修訂發布 根據2014年6月29日公安部令第132號《公安部關于修改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令第149號《公安部關于修改〈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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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第一次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額招標資質及初審、復審公告
根據商務部《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辦法》和《工業品出口配額招標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2013年度第一次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額招標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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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制定本辦法。
評定檢察官等級實施辦法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檢察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等級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已經下發施行,現根據《暫行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一、評定檢察官等級的范圍評定檢察官等級的范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及其派出人民...
關于印發《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的人民法院書記員隊伍,實現對書記員的科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國家公務員獎勵條例全文為激勵公務員忠于職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調動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規范公務員獎勵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制定本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
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中的保密規定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中的保密規定(200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第二十四次檢察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檢察工作中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人事部關于印發《人民法院獎勵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一條為了調動人民法院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他們忠于職守,努力工作,公正司法,在全社會樹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海關關銜標志式樣和佩帶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對違法辦案、瀆職失職若干行為的紀律處分辦法一、違反案件管轄規定,越權辦案的,按照《檢察官紀律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關于規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后從業行為的意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防止出現公務員辭去公職后從業中的違紀違法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規范公務員辭去公職后從業行為提出如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