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建設部機關貫徹實施《建設部關于在建設系統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五年規劃》的啟動年。2005年度建設部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努力提高機關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積極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為促進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005年是建設部機關貫徹實施《建設部關于在建設系統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五年規劃》的啟動年。2005年度建設部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努力提高機關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積極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為促進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200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努力在工作理念上有新發展,在管理方式上有新突破,在制度建設方面有新舉措,在狠抓落實方面有新成效,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建設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領導小組負責建設領域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的領導工作。領導小組由光燾同志為組長、志峰同志為副組長,成員由各司司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司,辦公室具體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工作。
2、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司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本司局同志學習《綱要》,使機關干部深刻領會《綱要》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提高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同時要結合工作實際,突出工作重點,確保年度計劃確定的各項任務和目標落實到位。
二、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3、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立法計劃。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出臺《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做好《城鄉規劃法》修改、協調和論證工作;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完成《建筑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工作。
4、改進立法工作方法。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建設法規草案,要通過媒體向全社會公布,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并建立有關公眾意見處理情況的分析說明制度,使建設立法充分體現最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5、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組織起草《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條例》,完成工程防火、鐵路工程、有色冶金建設工程、電力工程四部分標準體系框架的研究和編制。圍繞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完成《傳染病醫院建筑設計規范》等標準。加快城鄉規劃類、城鎮建設類標準規范的編制進度,擴大標準規范的覆蓋面。同時推進標準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工程建設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相結合的新體制。
三、強化城鄉規劃監督管理
6、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和《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總結推廣派駐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工作經驗。
7、完善城鄉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專家審查制度,研究制定城鄉規劃相關責任追究制度。
8、加強對村鎮規劃編制活動的監管。鼓勵和引導規劃編制單位承擔村鎮規劃編制任務,保證村鎮規劃成果質量。
四、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9、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在40個大中城市基本建立市場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健全房地產市場監測的長效機制,為科學實施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引導理性投資和消費。
10、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繼續控制房地產投資規模和拆遷規模,控制需求釋放節奏,指導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中低檔位、中小戶型住房供應比例,改善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
11、貫徹實施《關于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業生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的規定》,依法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積極培育和發展專業擔保公司,形成規范有序的擔保人市場。
12、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研究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有關政策措施,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改造中房屋拆遷補償問題。研究歷史形成的住宅改為非住宅等房屋拆遷涉及的補償政策。加強對拆遷中弱勢群體的保障制度建設,確保被拆遷居民中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
13、貫徹《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督辦法》,加強和完善住房公積金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組織編制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制定業務考核等辦法,推進公積金管理的規范化和標準化,促進公積金管理機構建立公開辦事制度,依法強化歸集工作,完善個人貸款辦法,簡化手續,改進服務,完善管理信息系統,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14、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強化政府住房保障職能。進一步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控制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和戶型標準,推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招投標制度,嚴格限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對象,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審批程序,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購房需要。進一步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落實廉租住房資金來源,探索住房保障的實施方式,完善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退出等相關機制,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
15、完善房地產領域信用檔案系統和網上公示制度,擴大信用檔案的覆蓋面,將房地產企業和執(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被行政機關處罰的結果載入信用檔案,并在網上公布,以發揮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機制的作用,規范市場主體行為。
五、加強建筑市場監管
16、修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和《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
17、起草《建筑節能管理條例》、修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加強對建筑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
18、改變行政審批方式,集中辦理勘察設計咨詢企業、建筑業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等行政許可事項,設定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資質申請受理,組織資質審查,審查后的登記整理,審核后的公告、發證,以及企業更名、資質變更等。
19、對現有資質標準和市場準入管理制度進行調整,解決目前各類資質標準之間的矛盾問題。合理調整現行的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全面推行勘察設計行業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逐步實現工程設計企業最低市場準入;調整現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簡化部分技術指標,合并部分專業類別,使之更加符合建筑市場發展的要求。
20、加快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修訂完善《建筑市場責任主體誠信標準》,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對建筑市場責任主體違反誠信標準的行為進行通報、曝光。
六、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體系
21、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監督體系和工作協調機制。與相關部門協商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規范監督工作,解決不同部門、不同專業工程質量監督內容不統一、工作模式不統一、人員素質要求不統一的問題。制定《關于提高政府投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若干意見》,探索新形勢下的政府投資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有效方式。
22、完善施工圖審查制度,規范審查機構、審查人員行為和施工圖審查內容、深度、工作程序等,使施工圖審查制度真正發揮對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管作用。
23、加強村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定《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在加強村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中,要與現行的集鎮管理體系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等已有機構的作用,建立巡查制度。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將現行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延伸至村鎮建設管理中。
24、強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落實針對質量安全的工程建設標準實施與監督檢查的責任。
25、貫徹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實施意見,嚴格建筑市場安全準入的管理,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的范圍、主體、對象、程序、條件以及法律責任。
26、貫徹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結合“三類人員”培訓教材和考核標準,統一部署,抓緊抓好“三類人員”的培訓,落實“三類人員”的任職資格和條件,推動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確保危險作業職工的合法權益。
27、完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政府網,進一步抓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的落實,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以及企業公示制度,將質量安全監管信息、企業不良記錄與資質年檢掛鉤,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掛鉤,定期公布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不合格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清除出建筑市場,促進建筑市場的進一步規范。
七、推進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
28、貫徹落實《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和《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市政公用行業特許經營協議示范文本和特許經營操作指南,抓好試點城市和示范項目。
29、起草《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條例》,制定《城鎮燃氣資質管理規定》。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體系,完善燃氣行業技術和安全標準體系。
30、制定城市基礎設施評價體系,指導城市基礎設施的健康發展。推進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供熱價格管理辦法。
31、建立環境衛生體系,完善對垃圾處理市場準入制度和環衛事業單位轉制的配套政策。加大垃圾處理費征收力度和使用的監管力度。加強政府對環衛技術市場、服務質量、污染物排放的監管。
32、組織制定《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批管理辦法和編制綱要,強化規劃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指導作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經濟政策。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性虧損評估制度、城市公共交通財政補貼和財政補償制度。
33、組織國家水質中心對全國重點城市的供水水質狀況進行檢查;組織開展城鎮供水水質監管體系的研究。組織編制《城鎮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34、研究制定城市污水處理及其再生水利用評價標準,建立和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研究建立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運行的督查與指導體系。
35、起草《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市場管理規定》,修訂《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和相應標準。建立注冊風景園林師制度,完善城市園林綠化標準體系和相關的技術規范。
36、指導并督促各地按規定期限完成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修編工作,加強對跨省區域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協調工作。科學劃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嚴格限制核心景區內的開發建設活動。建立風景名勝區遙感監測系統,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定期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進行監測。
八、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37、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對保留建設行政許可項目所依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調整,明確有關項目實施條件、期限的規定。落實改變管理方式項目的后續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保留行政許可項目的具體工作程序和制度規范。
38、嚴格執行《建設部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工作規程》、《建設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建設部機關對被許可人監督檢查的規定》、《建設部機關行政許可責任追究辦法》,強化服務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做到公開透明、高效便民,提高審批效率。
39、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理順管理體制,制定隊伍執法守則,嚴格依法行政,強化執法監督。
40、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組織開展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卷進行自查和抽查,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
41、完善考核評議機制,確定量化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制定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明確過錯的范圍、責任人的確定、過錯責任追究方式、追究機構和追究程序。將過錯責任追究與干部任免、年終考核相結合。
42、總結各地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執法責任制的工作經驗,探索適合建設行業特點的執法責任制的模式。把執法責任制工作開展較好、已經達到或者接近全面推進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目標的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為建設部執法責任制重點聯系單位,對這些重點聯系單位在執法責任制中某一方面的突出經驗進行總結提高,按照工程建設、房地產、城市規劃等行業劃分,每一行業推出一套執法責任制的示范模式,在全國同行業進行推廣。
九、探索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
43、改進和完善信訪登記、統計制度,組成信訪調研組,研究解決信訪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定期向上級行政機關進行內部通報。嚴格執行《建設部門做好初次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辦法》和《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鎮房屋拆遷工作聯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的通知》,加強地方信訪接待,及時做好群訪人員的化解工作,把上訪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44、制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關于在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推行工程擔保的若干規定》,從制度上遏制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
45、全面推進拆遷管理規范化,落實拆遷辦事公開、拆遷資金監管、行政裁決聽證、行政申請強制拆遷聽證、拆遷計劃管理等各項制度。制定查處城鎮房屋拆遷中違法行為的有關規定,建立拆遷違規違法案件處理責任制,預防和化解因拆遷問題誘發的社會矛盾。
建設部
以上就是詢律網小編整理的建設部機關關于2005年度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工作計劃的法律條文。如有法律上問題,可關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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