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簽合同,不繳納社保,拖欠工資導致我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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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相關規定通知單位辭職,要求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公司沒有合同,不交社保,拖欠工資!我想辭職,請問可以要補償嗎?謝》回復于 2022-05-17 0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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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以及拖欠工資。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一對一電話咨詢公司不簽合同 不繳納社保,居家隔離辦公 公司不發工資
考勤、工資條、員工卡、簽過名的公司制度須知、其他員工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明,證明是公司員工。集體去更好,可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投訴舉報。受理后,他們會去查證,一旦查實,不簽合同,可有雙倍工資賠償(自應辦理用工之日簽訂合同次月起計算),不交社保員工離職企業不繳納社保
辭職后,原單位會為你辦理勞動終解備案手續,也就是停保手續,這個在單位交的自己是辦不了的,如果不停,公司就要繼續幫你交,所以一般員工辭職后,公司就會為其辦理停保手續。 一、辦理續保手續需要的證件 基本養老保險手冊,個人帳戶對帳單(對帳單上需加公司不繳納社保,虛假離職證明做了停保
中斷沒有關系,后面繳納可以繼續。繳費年限是連續計算的。辭職后不是自動停保,是公司去勞動部門辦理退工,再到社保部門辦理停保,停保后次月則不再繳納社保。可以結隔一段時間在交,但需要支付滯納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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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