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簽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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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簽訂勞動合同有效的判斷不是個人屬性,而是是否適用于勞動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簽訂勞動合同都有效?! ≈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覚C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谄邨l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萌藛挝慌c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原問題:《與在校生訂立的勞動合同有效嗎》回復于 2022-05-13 2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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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簽的離職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只要,辦理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與用人單位沒有關系了。不存在還要簽補充協議的問題。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借口,不付清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后再與勞動者入職一年后補簽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是指什么呢?不用支付雙倍工資嗎?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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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