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工作年限6年9個月,一開始沒有簽合同,后來簽合同,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2月中旬老板說和我合約到期不續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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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分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雙倍工資雖然字面意思為工資,實質上是比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其性質是賠償金。與勞動者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在勞動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持有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材料,在勞動關系存在爭議的情況下,還是可以向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以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原問題:《如果一開始沒有勞動合同,后來簽了勞動合同?》回復于 2022-12-08 0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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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應該支付補償金勞務合同到期不續,12年如何賠償
你工作滿十年,實際上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你沒有要求,就等于放棄了這個權力。勞動合同到期,在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表示不續簽的情況下,你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那么合同到期不簽合同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終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簽合同了,是能申請賠錢的嗎
一般是可以,除非是你自己的問題請問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本人嗎
勞動合同到期的相關情況,具體你可以參照以下法律觀點:勞動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與員工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員工可以拒絕,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若員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則從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員工一個月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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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