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問我流產假42天休完了再多請了三個月的事假現在想休完42天流產假上班公司說不給銷假算違法嗎
勞動爭議廣東 東莞2025-08-03 01:2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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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可以幫你。不合理。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因此,根據規定,你理應有15天的產假。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工資也是要支付的。第八條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另外流產醫療費用也是有規定的。望采納 原問題:《懷孕四十二天自然流產了,跟單位請半個月的假,單位領導說,這半個月不給工資,請問合理嗎?》回復于 2022-12-22 01: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