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變了勞動合同中的員工薪酬,此時勞動合同是否失效,之前簽訂了一個培訓協議,協議是否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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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之前簽的三方協議和補充協議還有效嗎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簽訂三方協議,就本末倒置了,勞動者可以拒絕簽字,而且反映到勞動局解決。三方協議,是指未畢業學生、學校、單位之間的協議,簽訂勞動合同后,三方協議失效。因此,單位先簽訂勞動合同,后期又簽訂三方協議,違反規定了。 原與公司簽的離職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只要,辦理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就與用人單位沒有關系了。不存在還要簽補充協議的問題。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借口,不付清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后再跟公司9年了,期間每年都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培訓協議 是否要付違約金
培訓協議合法有效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但未簽合同滿一個月,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工資。 一、培訓協議 勞動者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訂立了培訓協議,如果培訓協議具備勞動合同相關內容的,可以視為勞動合同。即使培訓協議不具備勞動合同的相關內請問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培訓費用5萬7 是否合理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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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