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計合同糾紛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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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一般屬于行政訴訟。最高法院認為,“修改后的《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十一)項有將此類糾紛納入行政訴訟范圍的趨向,但該行政訴訟法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實施,不能作為本案審理依據。至于此法實施后發生的法律行為產生爭議是否按行政爭議處理,再依據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作出判斷。”本書作者在寫作中也關注到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實施后,已有高院裁判文書依據上述規定認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競得人簽署成交確認書的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在僅簽署成交確認書但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發生爭議的,競得人應當提起行政訴訟。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原問題:《土地出讓合同糾紛是行政訴訟還是民事合同》回復于 2022-11-07 2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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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自家的耕地里建設養殖場,首先需要提出申請,進行審批。《全國土地分類》和《關于養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規定: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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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