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會遲到罰款,不招人罰款,已每周多招人問題進行頭腦風暴,頭腦風暴就是加班。不給簽署離職申請,本來是簽署后一個月后可以走,現在又要多留幾天。請問這種情況可以仲裁提前離職嗎。強制不去算曠工扣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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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不讓走,不去了算曠工
如果你依法履行了辭職程序,用人單位違法不給你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讓你走,你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或者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當地的企業對員工遲到早退,根據公司的員工手冊可以進行罰款嗎
在企業經營管理實踐中,罰款是一種常見管理手段,尤其對員工的遲到早退等違紀行為,很多企業均采取“一罰了之”的簡單粗暴的做法。但根據按目前國家法律規定,員工上下班遲早早退,除非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進行罰款的,但可以給予警告員工遲到可以從工資里面扣罰款么
法律上無明文規定,但罰款額不能超過全天的工資總額。你公司的制度從合理性上講,不夠人性。我公司的制度是這樣的,10分鐘(如果你們單位比較特殊,可以規定為5分鐘)以內的遲到3次以內不扣錢(北京巨堵,所以遲到不可避免),以后半小時之內遲到扣20元從公司離職,在離職流程中,HR突然提出要簽署保密協議,說是公司規定。請問是否可以拒絕簽署而不影響離職?
如果你準備從這個公司辭職最好拒絕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因為那個協議對你的辭職極為不利的,協議屬于合同范圍,屬于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你不同意簽署,協議就不能成立,當然你有權拒絕,反正你已經不準備再干下去了,怕什么 原問題:《我現在想從原我在實習期提前三天提出離職,然后公司告知我得一個月后才能走,我現在可以直接走人,然后三天后再回來離職嗎?
當然不合理啊!但是你提出的是書面資料嗎?若是口頭通知是不算數的!而且是必需手續完備后才能不去上班,要不然手續沒走完你又沒上班,又沒有資料可以確認你已經送交書面資料,而你又確實沒請假又沒出勤,被列入曠工處理是公司必然的手段,所以吃虧的還是你自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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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