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試用期內升學,需要付違約金嗎,有三年服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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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聘用試用期內,聘用合同中要求承諾服務期內不得參加縣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辭職、申請調出等,符合法律規定嗎
展開全部《勞動法》規定: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試用期內需要賠付違約金嗎?
如果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進行過專業技術培訓,則不許呀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事業單位服務期違約金
經與公司協商后,公司同意為徐小姐支付5萬元的學費,但是徐小姐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期合同。按照合同的約定,徐小姐在學習結束后服務期不滿五年即離開公司,需按比例賠償學費5萬元,并支付違約金4萬元。又為公司工作兩年之后,某獵頭公司找到了徐小姐,向她事業單位服務期辭職需要繳納違約金嗎
法律明確規定:除《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事業單位入職時三方協議約定服務期一年,違約金1w,半年辭職會怎樣,試用期一年。
有服務期約定,并還在服務期內的,勞動者是不能辭職的。 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是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的。 如果勞動者違反約定,在服務期內辭職的,勞動者應當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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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