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甲店工作,老板說提供免費培訓,干不滿一年離職需要交培訓費,4月底入職至今,沒有任何合同協議,也沒有保險,現在提出離職,扣押了所有工資績效說抵償培訓費,可以維權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專項培訓,指單位為職工提供的業務技能提升或者學歷提升的專項培訓,且簽有培訓附加協議,即服務期限的協議的,確實要按照如上法條所說的支付違約金。這些培訓如將員工送入專業學校較長期限帶薪學習或者出國研修以及為掌握專有技術或者專利技術等帶有商業秘密的培訓。 但是常規培訓、崗前培訓等不定期的日常工作上的培訓不在此限,不必要進行賠付。 提問的樓主說的培訓應該指常規培訓,員工沒有賠償培訓費的義務。比如礦山、化工企業等特種行業的入職培訓則是強制的,也是常規的培訓,包括企業日常培訓,都是沒有賠償培訓費的義務。 所以你說的單位合同中之霸王條款,是成立的,建議你們要據理力爭,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關于訴訟或者勞動爭議仲裁中,專項培訓之確立,需要單位方提出舉證,這一點是需要他們出示有力證明的,你們需要的是舉證他們所謂專項培訓只是一般的常規職業培訓而已。 原問題:《合同里面有條是未滿一年提出辭職,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培訓費用。這個合理嗎,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嗎?》回復于 2022-12-02 18:33:53
相似問題解答
離職了公司要求交培訓費合理嗎
合法。《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這里所說的培訓是指“專項培訓”,主要是用于提高職工某項技能的專業類型培訓,不能是上崗培訓。實踐中很多未到合同期限提出離職老板要求賠償培訓費
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必須提供發票),并且,公司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也不能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求勞動者賠償該合同之前入職培訓,已經簽了培訓協議,但培訓協議上沒有說是專項培訓,我需要賠償培訓費用嗎?
簽了培訓協議和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辭職,按現行的規定,勞動者也是不需要承擔違約賠償的。法律依據如下:《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 三、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員工離職是否可以從工資里扣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的,才能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才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且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培訓費用剛入職公司收取培訓費
您好,不要交錢,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