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離職,正式提出申請兩個月了,單位不批,簽訂的合同沒有要求服務年限,單位就是說原則不同意離職,不給你正常辦理離職手續,要么你不上班曠工離職。單位這種操作是合理的嗎,有沒有違法,我們屬于醫務人員,單位領導以及鎮的分管委員都在我離職申請書上簽名同意,現在是鎮的書記不同意。他要求我曠工離職合不合理,同時曠工離職會不會對我造成什么影響,有沒有什么陷阱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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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于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钡谌艞l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也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绻萌藛挝磺址噶四愕暮戏嘁妫⒁馐占C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獬齽趧雍贤恰秳趧雍贤ā返谌邨l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并由用人單位批準。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并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的情況之一,你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把一切責任推到你身上,也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資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并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獬齽趧雍贤耐ㄖ獌热葑詈妹鞔_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獬齽趧雍贤瑫r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加付賠償金?! ∪绻阏J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原問題:《職工在事業單位書面辭職已經有兩個月多,但上級部門還未批復而職工已經離職,會有什么影響?是沒有簽合同的》回復于 2022-12-02 09: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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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假不同意離職單也簽了給我算曠工3天離職
在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至公司審核批準離職前,你均屬于該公司員工。所以你必須按照公司制度來執行。你單方面曠工屬于違紀行為,公司可以按照其制度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做出相應的懲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原問題:《我已經提交離職報告了,我請事假3天公司未批因為曠工一天主管說走了不用回來了,然后離職不批說按三天曠工自動離職該怎么辦
如果你糾結用人單位不給離職證明,那么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離職賠償違約金的問題,離職時要求簽訂不追究單位任何補償,不批離職怎么辦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后的就業會有麻煩?! ?、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您好,我在單位準備離職了!報告提上去了!過了十天我不想離職!要收回離職報告!上面的人不同意!我該怎么維權
勞動法規定在員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之后,最多30天就可辦理離職手續,就是說你遞交辭職書之日起,要繼續做30天再離職,當然公司有合適人選接手隨時可以讓你辦離職手續,如果沒有最多留你30天,就算沒人接手,你第31天直接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了。單位按照兩天曠工,讓我不做了,我們申請有用嗎?已經辦好離職手續,顯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及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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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