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企業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將工作內容通過另行簽訂《崗位聘任協議》的方式予以確定的做法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要求?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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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況且學校沒有簽,你不必擔心,看你的協議里怎么寫的了。所以說,簽協議很有講究的,不可隨。違約金要看你們的協議里有沒有寫清楚,怎么寫的。沒有寫,自然不用交。一、如何簽訂1、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無效。 2、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的時間。外企、、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 1 - 3 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 3 個月,不得超過 6 個月。、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 5000 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力。要不,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二、簽定時的注意事項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現象一: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還是。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你的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資金額的 7% 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 原問題:《應屆畢業生違約問題》回復于 2022-12-01 2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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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你好 請問,公司與員工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還能再簽訂員工學校提供的三方協議嗎?
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和經濟承包合同,現在各同期滿,公司現在要當事人再和公司簽證合同,當事人不再同公司簽約,公司無需補償當事人一年一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沒有補償。 根據《公司改變了勞動合同中的員工薪酬,此時勞動合同是否失效,之前簽訂了一個培訓協議,協議是否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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