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后又在另一單位簽勞動合同工作十多年,離職是否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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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進企事業單位簽勞動合同了,工作六年后被單位裁員,沒有簽解除勞動合同,至今二十多年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6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如果是我自己離職,單位有什么補償,我簽的勞動合同
1、“本人欲辭職,問如何處理能不用賠償公司(或者少賠償公司)?”:(1)你說了,你沒有簽過保密協議和服務期約定,所以:你提前辭職,不用擔心這兩項的違約賠償。(2)如果你不依法辭職,有可能要承擔因你違法辭職而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即你的勞動合同中工作十多年,單位要求轉簽第三方合同
你去問下社保中心,可以補交不,應該是可以的,工齡的話,以前是簽的臨時合同應該是每年都在簽的,那個也算工齡的,但是你現在是第三方重新簽了,要看下落款是否屬于一個集團,如果是一個集團可以加上去的,如果不是就相當于重新找了分工作了,工齡是不會少你工作近一年沒簽過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前三天剛簽勞動合同,能要經濟補償金嗎?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詳談可以HI我!1、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11個我是退休人員受聘單位簽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實際每天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小時,是否屬于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
一、《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二、上述法律規定,明確作為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小時。三、公司的做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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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