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簽訂了三年的合同,試用期三個月,結果試用期又延長一個月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試用期三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
原問題:《試用期三個月,不簽合同違法嗎?還有簽合同要簽幾年?》與員工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本身是6個月 但是勞動合同上面寫了1-3個月的試用期,但是3個月過去了,公司對其能力覺得達不上要求,需要延長試用期可否?
如果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是一年以上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違法延長試用期
用人單位無端延長試用期屬于違法違約行為(除非在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認為可以延長試用期勞動者表示服)。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您好,公司與我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已經工作了一個半月,最近通知我將試用期延長到3個月,到時候可以跟我重新簽個2年期的勞動合同,請問公司這樣做違反勞動法嗎
答復如下: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試用期期間請假,單位要延長試用期合法嗎期
不合法。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