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簽了勞動關系解除協議,協議上說七月份工資九月20號發,但老板在群里說了20號發不了,這種情況下今天20號可以直接去仲裁那里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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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7月22號上的班 ,約定每個月20號發工資,勞動者9月份辭職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次工資發放日統一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原問題:《我是七月22號上的班 說是每個月20號發工資 如果我九月份辭職可以拿到工資嗎》回復于 2022-09-20 1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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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私下簽了和解協議,可以反悔嗎?
工傷勞動仲裁和解協議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除非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申請再審,否則無法反悔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勞動仲裁工資發少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勞動仲裁庭簽了和解協議但是老板沒履行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制作裁決收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法》第四十條: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第五十條: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放棄勞動仲裁協議簽了有用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簽訂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此協議無效。 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你好,公司解散需要勞動仲裁,還沒簽勞動解除協議可以申請嗎
你可以申請仲裁的: 1、因為公司解散,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原問題:《公司沒有和我簽合同突然說要解散請問我可以要求仲裁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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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