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非故意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給員工辭退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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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仲裁委員會認為,勞動報酬不同于普通債權,勞動者獲得合法的勞動報酬是不可侵犯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將其損失和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自行抵銷。對于用人單位的損失追償權,勞動法律法規亦有相關規定予以保護,但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地位的不平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對于用人單位扣除勞動者工資進行了嚴格限制。本案中,李某因個人原因放棄去美國參展,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而且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并從其工資中扣除”,因此用人單位有權依法從李某的工資中扣除,但用人單位直接扣完當月工資9800元,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中“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的條款,存在克扣情形,應予以返還。因此,在雙方調解不成的情況下,仲裁委支持勞動者主張的部分勞動報酬,并建議用人單位對其損失逐月從李某工資中依法扣減。 原問題:《職工給單位造成損失單位可以扣除員工工資嗎》回復于 2022-11-24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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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離,造成企業損失如何追償
提供造成損失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員工賠償。企業轉型要協商辭退員工,今年我55歲是否合法. 企業轉型協商辭退員工,我55歲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這類情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5款: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雖然5年前拿了補償費,但由于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無固定),因此,原協議規定不適用。現在企業提出解聘,需企業員工合同期內,突發重病治療期間,及治療的當月中死亡,企業該發給當月的工資嗎
如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且在48小時內死亡的,可認定工傷。不區分試用期。 如果在治療過程中死亡,且超過48小時,和企業無關。追問:本來身體就不好,做保安工作,平時的訓練都沒有參加,早上發現問題去檢查,中午給請假回家治療,到晚上十二企業給員工無期限放假,沒有最低保障工資
可以,但是必須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參考《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 第二十七條 非勞動者原因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在1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超過1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者在停工停產期間提供的有您好,疫情期間辭退員工,合同期未滿,企業應不應該給員工相應補助
疫情間期公司辭退員工,應當支付賠償金。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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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