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中公司跟我說底薪是4000,最后一個月給我發的工資是說,3800+200全勤,就是4000,這樣合理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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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上班,工資組成是績效+全勤+底薪
底薪包括全勤獎和績效,當然不合2113理。 底薪是指每月除去獎金或績效外拿到的最基本5261的工資。 底薪的意思是指最基本的工資,勞動法規定4102的當地最低保障工資基數。月薪是指按月發給職工的薪水。基本工資也就是底薪,這種制1653度中規入職的時候說的是工資是4000,實際發了2700,原因是說,沒有轉正,按照兼職一天90一個月2700,但前提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 下
在看招聘信息的時候要關注幾個招聘陷阱,這是用人單位與應聘者玩的一個文字游戲。首先薪資上應該問明的內容有到手的月薪是稅后4000,還是稅前4000,另外還有弄明白的是否包含五險一金這個必扣項。另外,還要注意是否具有底薪字樣,我們將在下面詳細說就是我工資一個月是4500上個月公司說500塊錢拿200出來做全勤獎
這要看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時規章制度規定)如何約定工資 如果勞動合同說明工資包括全勤獎,那無話可說。 如果后來改變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額,從中扣減200元作全勤獎,那就不妥當。 再則,全勤獎的含義要搞清楚,一個月上幾天算“全勤”?勞動部跟公司談的底薪4000 全勤獎500 然后發工資的工資條上 基本工資2280 然后崗位工資 獎金 房補 還有社保補貼 加起來4000 這算什么呀 我明明沒有房補跟社保的呀
沒有問題,現在很多公司企業都是這樣的做法。一般在談工資的時候,都是指綜合工資,尤其是一些工資比較高的,在工資條里面分好幾類別:如基本工資,技能獎金,績效獎金,管理獎金等等。這樣如果涉及到有加班費的情況一般都是按基本工資來算,加班費就比較低。你好,面試的時候說工資底薪是5000,簽合同的時候沒有仔細看,合同上寫的試用期為底薪的百分之八十。說的是轉正之后交社保,這種情況怎么維權
勞動者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只按約定工資的80%發放,還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范圍內,雖有不合理之處,但還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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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