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沒有給辭退書大領導說給個機會小領導繼續停職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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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用人單位主張你是自愿辭職,就要拿出你辭職的證據,只要你沒有寫過辭職書之類的東西,用人單位就不能證明你是自離,甚至你可以認定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單位沒有任何合法的理由解除你的勞動合同。 3、對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所以你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計算應當從09年6月29日算起。 原問題:《公司無故辭退員工不給書面通知》回復于 2022-11-19 00: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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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領導莫名其妙停職上班被領導停職
您好,建議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辱罵領導后被辭退
勞動者罵了領導,用人單位可不可以辭退,以及用人單位開除、解雇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公司拖欠工資,我去要工資,被公司領導停職停薪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被平安普惠公司辭退,公司領導說會影響我去其他大企業,是嚇唬我的嘛?
被公司辭退,會影響找下一個工作嗎? 職友:鄭女士 人事經理 被公司辭退,如果是因為企業組織架構調整,業務并購,整個部門被解散或者公司搬家,經營性解除,這個對員工來說,不是員工自己的原因導致的,對你的下一個工作影響不大。 如被單位領導無故辭退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或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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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