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干部因病住院治療8天,出院后休假一個月,假期完了未上班,連續曠工15天以上,這個按照有關規定,經支部黨員會研究決定給予1.全院通報批評;2.扣除第一季度績效工資。3.第一季度考核不合格。4.深刻作書面檢討等處理,您看這樣處理合不合適?有無違紀違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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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分99但是全扣除績效工資
要判斷是否合理,需要結合單位制定制度的先決條件、實際經營環境以及制度適用范圍等情況才能進行分析進而得出結論。通常情況下,單位對某一生產經營領域設置了考核標準是經過長期實踐而獲得的,就拿如上所說的70%績效來說吧,如果當被考核人執行績效低于7沒有及時跟領導申請休假 。會按照曠工處理
請假時一定要先爭得領導同競并且明確準許并批示,才可有效。如果請假未經領導同意,等于曠工。這是常規,如果真有急事,低級領導不批,可以向上級申請。如果得不到批準,私自不來,肯定按曠工處理。 原問題:《明明已經請假,因為領導未及時批復被算曠工,合您好,勞動合同沒有規定績效工資具體考核辦法。公司通過不合理方式績效工資全部扣除。這是合法的嗎
看合同中的工資是否分為基本工資 繼續工資之類的結構。還要看公司規章制度相關的規定。因工資產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單位扣績效工資是否違法,違法如何處理
最低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扣完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后剩余的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應當另算,也就是基本工資必須滿足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可以有也可以沒有,按照單位的考核標準執行。300多工資肯定公司要求外出考勤8.30到5.30 ,因為未按照公司要求考勤 我是9.00到6.00,公司按照曠工處理,扣了兩天工資
考勤制度。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上班時間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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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