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樓盤簽訂的附加協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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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和簽訂的合同協議不一致
很困難,很難維護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嘗試和公司協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公司出爾反爾,勞動者也沒有必要繼續呆下去了。 公司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原告提供的證據與簽訂協議的時間不一致可以認定無效嗎?
可以對三性進行否定,具體可以在平臺咨詢首頁點擊我頭像,選擇一對一咨詢,詳細溝通案情我沒簽主協議,只簽了附加協議,并且公司并未履行任何義務,這個附加協議生效嗎
一般附屬協議在合同的基礎上才是有效的。沒有簽訂合同附屬協議是無效的。但是如果你和公司產生勞動糾紛,你可能會吃虧。首先你檔案可能被扣,如果你提出離職,單位堅持要求你賠償違約金,你要耗很多時間和金錢(很多勞動局是站在公司那邊的)。作為剛出社會的合同附加協議和合同名多出來2022
合同協議都是很嚴肅的事情,不能掉以輕心,要認真對待,無論誰對你說譬如影響不大之類的話語都是不負責任的做發,但你不能對自己不負責任,重新簽訂的協議務必要將銀行和公積金那里的替換出來,自己可別嫌麻煩。 原問題:《買房子,第一次交首付款的合同簽訂協議于2018年7月簽訂,合同于2020年10月簽訂,協議約定是合同的補充協議,合同約定協議是合同的附加內容。當兩者沖突時,以哪個為準/
勞動合同起始日期是3月18日,簽訂一年,終止日期是次年3月17日。法律分析合同一年的起始終止日期由雙方自行約定,一般是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的前一天。雙方也可以約定,簽訂之日生效后的另外一個履行起始時間至次年起始之日的前一天。合同的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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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