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崗降薪,工作時間比勞動合同上的時間多,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沒有勞動報酬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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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規定制定調休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法律法規,對調休只作了原則性規定。一是全民法定節日(元旦、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共11天)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二是休息日(周六、周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對于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后如何調休,以及調息時間的時效,沒有做出統一規定,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總的原則,結合自己單位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做出規定。一般來說,休息日加班的,會安排在本周或下周內調休。因為這樣安排不會與“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規定發生沖突,也不用支付加班費。對勞動者調休假的天數及時效,用人單位一般規定是能數個調休日,調休的時效,也規定在本年度使用。這樣安排有利于生產經營和勞動者身體健康。附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附2:《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節錄)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原問題:《誰能告訴我勞動法對于調休時效性怎么規定的?》回復于 2022-11-22 2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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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作時間(標準工時)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按照正常作息辦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時制度。我國的標準工時為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4小時,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每日工作不超法定義務工作者工作時間
不合理,應該需要支付員工加班費,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舉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賠償。關于工作時間: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第三條 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4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幼兒園每天工作時間是幾個小時?超出每天的工作時間算不算加班?需要支付勞動報酬嗎
按小時計算工資報酬。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工資額300%支付工資報酬。工作時間超過或者少于8小時的,應當按照實際工作時間,以小時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你好單位法定節假日安排值班有補助要求么
關于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法律規定是《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要注意的是,這里規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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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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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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