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共建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意見
2025-08-0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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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共建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意見(教直[2006]12號)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高等中醫藥教育的
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共建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意見
(教直[2006]12號)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加快高等中醫藥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促進北京中醫藥大學的建設,推進中醫藥現代化、國際化進程,經教育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協商,就共建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教育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北京中醫藥大學,旨在促進學校適應國家醫藥行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學科結構,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科研水平和整體辦學實力,充分發揮學校在中醫藥教學、科研、醫療等方面的特色和優勢,使之成為我國中醫藥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國家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教育部將全面支持北京中醫藥大學建設,支持學校深化各項改革,在校園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重點學科和實驗室建設等方面提供優越的條件和政策支持。教育部在正常經費投入之外,根據“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需要給予學校相應的經費投入和支持,促進學校學科建設及各項事業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使之成為中國高等教育領域的特色學校和“窗口”學校。
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把北京中醫藥大學作為中醫藥行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醫療服務的重要依靠力量,對其改革、發展和建設等方面給予指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國家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人才培養基地、重點學科、實驗室建設、科學研究以及執行中醫藥“政府間合作協議”等方面對北京中醫藥大學予以積極支持。
四、北京中醫藥大學在制訂長遠規劃和開展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畢業生就業工作中,要充分考慮國家醫藥行業發展的需要,發揮自身優勢,努力成為中醫藥領域拔尖人才的培養輸送、高層次學術交流、新技術創新的基地,為國家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與智力支持。
五、建立共建的協商議事機制,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有關部門和北京中醫藥大學適時就有關問題進行研討協商,督促檢查有關事項的落實情況。
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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