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
2025-06-07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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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川府發〔2007〕34號)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
(川府發〔2007〕34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7〕1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適應“三農”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我省“三農”的信貸投入,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
(一)進一步強化政策性金融的支農服務功能。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要繼續加大對農村公路、電網、醫療衛生、農村教育等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對農業產業發展的支持,進一步創新支農方式;支持農業擔保機構發展,提高開發金融在縣域、農村的覆蓋率,引導社會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為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要按照國家對其職能定位的調整,發揮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積極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生產資料貸款和農業小企業貸款等開發性金融業務,全方位履行好政策性金融支農服務職能。
(二)強化商業銀行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功能。引導和鼓勵商業銀行到縣域設立機構,商業銀行縣及縣以下機構在農村吸收新增存款用于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比例應逐年有所提高。農業銀行要穩定和發展在農村地區的網點和業務,擴大在基層的覆蓋面,進一步強化面向“三農”、商業運作的市場定位和責任,改進信貸管理模式,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在搞好信貸推進重點縣域經濟發展的同時,增強服務縣域經濟的功能和帶動面,切實改善對發展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
(三)進一步發揮農村信用社的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成為服務“三農”的社區性金融機構,積極增加支農信貸資金,拓展支農服務領域,把改革成效體現在對“三農”的優質服務中,每年用于“三農”的貸款額應不低于其貸款總額的60%。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實兌現改革時承諾的扶持政策,幫助清收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公職人員貸款,落實鄉村債務,支持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幫助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支持農村信用社全面達到專項票據支付條件,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從民族地區的實際出發,深化甘孜、阿壩、涼山等三州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強金融支持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能力。
(四)鼓勵和促進郵政儲蓄資金回流農村。郵政儲蓄銀行要充分發揮在農村地區的儲蓄、匯兌和小額貸款功能,擴大郵政儲蓄資金在農村的運用范圍,通過積極開展儲蓄小額質押貸款、中間業務等,逐步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不斷提高郵政儲蓄資金投向“三農”的比重。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扶助郵政儲蓄開展相關業務,努力促進郵政儲蓄發展成為我省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支持力量。
(五)金融監管部門要全力做好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的組織實施工作。在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爭取擴大試點范圍,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等農村金融機構,增加農村信貸供給。要加強對村鎮銀行等新型銀行機構的監管,防范金融風險。
(六)人民銀行要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導向作用。進一步加強信貸支農的窗口指導,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充分發揮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的政策導向功能,支持農村信用社集中增加對農戶的貸款投入。幫助“三州”、巴中、廣元等地區農村信用社和中小金融機構增強金融服務的能力。
(七)繼續搞好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試點。建設和培育農村競爭性金融市場,努力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小額信貸組織互為補充、功能齊備的農村金融體系。
二、大力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和效率
(一)金融機構要開拓思路,創新業務,增強服務現代農業的功能。金融機構要結合實際,制定支持四川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跨越的實施意見,不斷創新業務,豐富服務手段,延伸服務內容,增加農村信貸投入,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廣大農村客戶提供快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二)支持和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加快金融創新。根據農村實際,積極開發適應農村經濟特點和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的金融服務產品,增加對新農村的有效信貸投入;增加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額度,滿足農民擴大再生產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合理確定與農業生產周期相匹配的貸款期限。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擔保抵押物、質押物范圍,積極探索逐步試行開展農民的固定財產、林權、特定行業的短期流動資產、企業無形資產等財產、權益抵押或質押,商家協會聯保等貸款方式,各銀行機構也應進行相應的探索試點。
(三)加強農村金融支付清算系統建設,切實解決農村資金匯劃、匯兌難問題。繼續推進大額和小額支付系統建設,讓廣大農民享受到現代化支付系統提供的多層次、低成本的支付結算服務。要廣泛吸收農村信用社加入票據交換系統,擴大票據使用和流動范圍,增強農村信用社的結算功能。加大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在農村的推廣力度,方便農民辦理結算。要改善農村信用卡環境,積極推進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建設。
(四)大力發展農村金融中間業務。積極開辦代收水電費、電話費、學雜費和代發民政補助款、扶貧款、代理保險等中間業務,積極創造條件,開通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和自助銀行服務,為農民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
三、調整信貸結構、優化信貸投向,努力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入
(一)支持農業科技開發。加大對生物基因農業、良種培育、灌溉技術、生態觀光農業等農業科研、開發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對農業技術成果轉化的資金支持,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促進糧食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政策性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要結合各地實際,加大對農田水利、農網改造、公路、村鎮信息化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力度,支持促進農村改善生產生活方式的技術開發企業及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提高農村節水、節地、節肥、節藥、節種、節能和資源循環利用程度,支持水利開發、水土保持、植樹造林、水渠涵養和保護項目,積極支持農村小城鎮建設,大力支持城鄉一體化建設,為改變農村面貌、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三)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和支持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重點支持“龍頭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行業協會)+農戶”的經營模式;圍繞我省確定的高效生態、農業重點發展領域,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支持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支持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業主和專業大戶逐步形成規模經濟效益;加大對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拓寬銷售網絡、訂單農業的信貸支持。
(四)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信貸支持。各金融機構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經營特點,積極探索和完善多種貸款產品,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力度,切實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金融服務工作。
(五)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支持優質油料、果蔬、中藥材、茶葉、林竹、花卉等農業特色資源產業發展;支持農村旅游開發與自然生態保護;支持水資源開發和可循環經濟發展,加大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和節約型農業的資金投入。加大對綠色農業生產、集約化經營、無公害農產品銷售及外向型農業經濟發展的資金投入。
(六)支持農村流通市場建設。支持批發市場建設,以“萬鄉千店”工程為重點,疏通農村商品供應渠道。積極支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和“綠色通道”網絡建設。
(七)探索推進農村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積極推進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解決家庭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積極穩妥地開展城鎮住房及農民住房按揭貸款業務;探索農舍抵押、農機具抵押、門店抵押和商家協會聯保等貸款方式,支持發展農家生態特色旅游經濟,促進鄉村旅游資源優勢向現實經濟優勢的轉化,努力拓展農村消費信貸領域。
四、整合財稅金融等支農手段,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合理分擔銀行風險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制度,通過招標形式組織國內外商業保險公司參與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在保費收取上,國家、地方、農民(農業企業、協會)各承擔一部分,各級財政要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業政策性保險給予補貼。積極加強金融機構與保險機構的合作模式,探索對參加農業保險的農戶的信貸支持措施,有效增強農民抵御和防范風險的能力,化解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
(二)促進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人民銀行和各級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完善符合農村實際的信用體系,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積極拓展農村擔保業務,支持以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依托設立農業專業擔保機構,發展農村互助擔保組織。各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各類擔保機構的合作,降低貸款風險,緩解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
(三)建立金融支農風險保障機制。要調動各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降低金融支農貸款風險;要落實好中央各項支農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三農”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持續增加對農村地區貸款。
五、深入推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高農村地區對資金的吸引能力
(一)繼續深入推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把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作為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促進新農村經濟金融互動共贏、協同發展。積極推進農村個人和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堅決制止和打擊惡意逃廢銀行(農村信用社)債務行為,認真解決金融機構訴訟難、判決案件執行難的問題,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大力開展“誠信四川”建設活動,深入推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加大誠信宣傳力度,培育農村誠實守信的文明風尚,營造良好農村信用環境。
(二)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協調機制。搭建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政、銀、企溝通協調機制,請省委農辦牽頭,組織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四川保監局、省政府財辦、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畜牧食品局等省級有關部門,建立金融支持現代農業協調工作小組,研究金融支持現代農業的具體工作措施,推廣資陽“6+1合作”模式,努力探索建立適應發展現代農業的融資機制和信用制度。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推動金融機構主動加強與農村經濟組織的溝通聯系,建立定期協作機制,通過各類融資洽談會、金融產品推薦會等形式,有效解決現代農業發展中的融資問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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